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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节能减排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二、工作安排情况
一是由法规科牵头组织开展全市系统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制定下发《乐山质监局贯彻<节约能源法>的实施意见》。
二是由标准化科牵头组织实施节能减排标准化宣贯工作。重点抓好高耗能产品单位能耗限额标准、终端用能设备能效标准,节能减排基础标准、方法标准以及在新能源、矿产资源、节水、节材、节地以及清洁生产等重点领域的标准化宣贯。结合乐山实际,重点推进锅炉、水泥等产品的节能型标准研究,引导企业制定新型节能产品企业标准。加快推进多晶硅产业中相关标准的研发制定。
三是由计量认证科牵头,加强能源计量和能效标识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节能减排试点工作。严格按照省局要求开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监督检查,完成5000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的检查。积极推进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志制度,加强产品标志监管。引导促进自愿性节能产品认证工作开展,扩大节能认证产品的使用率。
四是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牵头,积极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减排工作。按照省局统一部署,逐步推进高耗能特种设备准入制度。积极开展在用特种设备的节能减排工作。按照总局“三个万”工程的要求,加快推进锅炉司炉人员培训、加快推进锅炉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加快推进锅炉水处理达标等工作。组织指导市特检所开展水质定期检验,确保完成节能减排工作目标。
五是由质监科牵头,加强节能减排相关产品和企业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强化后续监管。按照总局和省局的要求,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引导鼓励企业节能减排。对重点耗能材料以及节能减排相关产品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抽查后处理,促进企业提高节能产品质量。
六是由稽查分局牵头,加大对节能减排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组织开展对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使用伪造节能产品认证标志或冒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能效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未按规定标注能效标志,未按规定配备、使用能源计量器具等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分期分批开展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的集中行动;加大对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节能产品的打击力度,建立和完善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和不合格产品“黑名单”制度。
三、近期工作情况
(一)积极开展《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宣贯工作
开展《节约能源法》宣贯。我们召开了全市质监系统《节约能源法》宣贯工作会,由法规科组织全系统节能降耗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在部分县区组织开展了《节约能源法》进单位、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六进活动”。
3、积极推动强制性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实施,对已列入《能效标识产品目录》的家用冰箱、电动洗衣机和三相电机等9类产品,加强了监管,督促和指导境内生产企业按要求加贴标识,履行备案手续。
4、我局成立了节能降耗技术服务检测队,积极引导和组织技术专家对境内耗能企业开展产品、工程和设备节能技术检测,为《节约能源法》的实施、节能管理和节能技术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5、继续开展了对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标准的宣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和省质监局、省经委《关于加强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分阶段开展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完成了3000吨标煤以上耗能企业的建档工作,建档率 100%;完成了5000吨以上标煤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的监督检查;对列入我市重点节能降耗的76家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达到100%。
6、建立能源计量评价制度。我们开展了能源计量评价工作的试点工作,试点企业:xx德胜公司、xx峨胜公司、xx新万兴公司;提高能源计量器具配置率,把对计量器具的管理转移到对计量数据的管理上,帮助企业采集好数据、分析好数据、应用好数据。
7、加大节能降耗服务力度。帮助了5家企业建立和完善测量管理体系,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为企业节能降耗提供计量技术保障。积极组织计量、质检等技术机构开展能源审计、能源测试等服务工作,帮助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数据信息中心。积极开展与重点耗能单位签订《节能降耗降耗服务责任书》的工作,保证了节能降耗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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