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总结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前身为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一般始于每年4月20日,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总结,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总结一
4月20日--4月26日,知识产权工作者又迎来了知识产权宣传周暨第七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我市按照国家、省、济宁市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以深入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教育,营造自主创新良好环境,切实提高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为出发点,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开展了2007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在曲阜掀起了一个“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热潮,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一、确定宣传重点,作好前期准备
4月18日,市政府办公室根据济宁市整规办[2007]1号文件的要求,下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对今年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暨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进行了周密部署。
《通知》确定,今年的“宣传周”将围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这一主题,重点宣传国家、省、济宁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立场和坚强信心;我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有益经验和明显成效;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山东省专利保护条例、山东省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保护知识产权的典型案例及启示;保护知识产权在建设创新型城市、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知识等内容。
二、“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
1、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为使企业和社会公众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市充分发挥电视宣传覆盖面大、受众多的特点,从4月20日起在曲阜电视台开辟“知识产权栏目”,重点介绍企业自主创新与专利保护案例、山东省著名商标案例、打击盗版案例、企业保护商业秘密案例,连播10期以上;在4月24日组织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农业局联合召开电视新闻发布,重点介绍我市一年多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情况。以此来影响更多的人,使其加深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印象,此举省事省力,达到了事半功倍的良好宣传效果。
2、开展大型知识产权宣传咨询活动。4月26日上午,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牵头,联合工商局、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农业局等5家职能部门及圣阳电源、金皇活塞、兴达矿山机械厂等6家“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围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主题,在鼓楼大街的“中国曲阜科技城”沿街隆重举行了纪念第七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鸣放、副市长吴霁雯及市委宣传部的领导到场参加了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通过现场咨询、资料赠送、图片或实物展示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介绍知识产权知识,呼吁人们重视和保护知识产权。现场咨询热闹非凡,过往群众纷纷驻足咨询、索取资料。新闻媒体派出记者到现场进行采访和专题报道,发挥了较好宣传作用,知识产权保护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据初步统计,本次活动共展出各类图板30余块,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小册子200余册、各类知识产权知识宣传资料1000余份,参加现场咨询的人数达到了1000余人。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总结二
为进一步加大哈密地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的意识,推动地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不度提高,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XX年自治区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新政办发〔20XX〕42号)的统一部署,哈密地区认真组织开展20XX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取得一定成效。主要工作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安排
地区领导非常重视“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成立20XX年哈密地区知识产权宣传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于哈密地区知识产权局,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制定下发《哈密地区20XX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对哈密地区“知识产权宣传周”做了具体的部署。要求地区各部门(单位)、各县(市)结合实际举办相应的宣传咨询活动。地区各部门、各县(市)密切配合,周密安排,形成联动效应,确保了活动实效。
二、围绕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
1 、围绕“培育知识产权文化。
促进社会创新发展”这一主题,组织地区各相关单位,在全地区范围内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开展知识产权联合执法检查。
4月24日,哈密地区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哈密市知识产权局七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知识产权执法行动。联合检查组以食品、药品、音像制品、图书、出版物、家电等为重点,进入新华书店、唐人书店、领先商场、爱家超市、汇泰药品连锁超市、康泰东方药品连锁超市、丰茂市场、苏宁电器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各经营主体尊重、保护知识产权及自我维权的意识显著提升,但鉴别假冒专利产品、正确认识商标标识等自我防范能力仍需提高,个别市场中发现销售盗版光盘现象,572套(盘)疑似盗版影像制品,被暂扣。
2、启动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工作。
4月26日上午,在时代广场进行全地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动画课程《中小学发明创造与知识产权》(光盘)发放仪式,启动地区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推广工作。哈密地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卢东明主持发放仪式,国家知识产权局邓一凡处长、副主任科员潘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孙东方、哈密行署副专员艾赛提扎克尔等领导参加发放仪式。《中小学发明创造与知识产权》(光盘)是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历时三年完成。光盘中设计30个小故事,将发明创造和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融入到故事中情景中,使学生们能够在看动画中学习知识产权知识。此次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为哈密地区城镇87所中小学,每所学校赠送10套光盘。
3、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4月26日上午,哈密地、市知识产权协调指导小组38家成员单位在哈密市时代广场前开展以“培育知识产权文化,促进社会创新发展”为主题的20XX年第12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咨询活动。哈密地区知识产权局局长卢东明主持知识产权宣传咨询活动开幕式,国家知识产权局邓一凡处长、副主任科员潘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孙东方、哈密行署副专员艾赛提扎克尔、哈密地区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书记朱茂学等领导出席宣传咨询活动。本次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展板等形式,向公众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知识、党和国家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展示地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显著成就,为广大人民群众解决知识产权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此次活动接受咨询130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多份,制作展板38张。在宣传活动中,哈密电视台、哈密报社记者进行了跟踪报道。此次宣传活动,为加快哈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哈密和加快知识产权文化大繁荣大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4、发放20XX年专利申请资助资金。
4月26日,在哈密时代广场前为哈密地区16个专利权人的29项专利发放专利资助资金15880元。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专利权人发明创造的信心,极好地宣传了自治区、地区专利申请资助政策。
5、扩大新闻媒体宣传。
宣传周期间,哈密电视台、哈密日报等新闻单位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现场宣传、联合执法检查进行了全方位的报道。哈密日报以“我爱发明”为主题,对哈密地区这几年企业专利申请、专利转化情况、中小学生专利申报、专利权人的发明事迹进行系列报道。哈密日报专版报道地区工商局“双打行动,亮剑哈密”。哈密电视台、巴里坤县广电局以滚动字幕形式开展宣传。通过LED显示屏、DM广告宣传商标知识,并发布商标保护公益广告;通过局政务网,宣传知识产权口号,发布知识产权宣传周动态信息,在办公楼悬挂宣传横幅,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树立了哈密地区保护知识产权良好形象,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
6、县(市)宣传活动内容丰富。
巴里坤县知识产权局在县城步行街悬挂宣传横幅、科普宣传栏张贴知识产权宣传图片,发放知识产权宣传资料500份(册),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专利法》、《专利实施细则》、《申请专利的程序》等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工作人员还现场就专利申请、维权、假冒伪劣产品的辨认等问题进行咨询。伊吾县积极组织举办20XX年知识产权专题讲座。为了进一步提高伊吾县中小学有关教师的知识产权教学水平,培养中小学生创新精神及实践能力,推动中小学知识产权素质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伊吾县知识产权局于4月23日上午,在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县中心小学举办了知识产权专题讲座,主要内容包括专利的分类、申请、使用、维护等方面的知识,近100名师生参加了本次活动。哈密市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地区知识产权现场宣传咨询活动。
今年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的宣传工作已经顺利完成,虽然今年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已经过去,但是知识产权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工作,要增强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哈密和加快知识产权文化大繁荣大发展,我们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将知识产权融入人民群众生活中去、融入到企业生产经营中去,坚持知识产权知识普及、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知识产权保护三位一体,常抓不懈、持之以恒,为哈密地区经济跨越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总结】相关文章:
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总结12-04
校园宪法宣传周活动总结12-03
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活动总结12-09
法制宣传周优秀活动总结11-16
学校宪法宣传周活动总结范文12-03
最新宪法宣传周的活动总结11-30
宪法宣传周活动总结(精选16篇)12-03
幼儿园宪法宣传周活动总结11-27
2021消防宣传周活动总结(精选11篇)11-14
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总结15篇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