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总结
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倡导“精益建造”理念,提升建筑工程品质。以下YJBYS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总结,供大家参考!
篇一: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总结
近日,国家电网公司印发通知,部署于9月1日至9月30日组织开展“质量月”活动。今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题是“提升供给质量建设质量强国”。公司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按照全国“质量月”活动总体部署,紧密结合实际,突出电网企业特点,开展质量宣传,强化质量管理,弘扬工匠精神,营造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人人参与质量监督管理的浓厚氛围,切实提升供电质量和优质服务水平,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公司要求,加强“质量月”活动组织宣传,营造浓厚氛围,面向全社会开展供电服务质量咨询活动,提升全员质量意识;强化全面质量监督管理,促进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深化电能质量在线监测应用,进一步强化电能质量在线监测系统对电能质量、服务质量的监测和决策支撑作用;严格物资质量监督检测,完善设备质量管控措施;开展建设工程质量督查,切实提高输变电工程投产质量;加强电网设备质量问题治理,确保迎峰度夏任务顺利完成;着力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开展供电服务质量自查及专项督查工作,开展电能质量入社区宣传活动,树立供电服务质量精益求精的良好形象。
公司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各单位要积极创新拓展“质量月”活动的内容、形式和范围,把“质量月”活动作为推动企业质量工作的有效载体,加强活动开展效果的督促检查。要突出活动重点,各单位要把开展“质量月”活动与强化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结合起来,与开展电网迎峰度夏工作结合起来,与确保重大活动保电任务结合起来,加强规划设计、物资采购、工程建设、运维检修、营销服务等全过程质量管理工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及各项重点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强质量保障。要及时总结经验,对“质量月”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提炼、汇总,及时宣传、报道。
篇二: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总结
9月9日上午,国网云霄县供电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金坑、梅林两条在建的10千伏线路的施工工艺、工程质量等进行督查。这是该公司当前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为营造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崇尚质量、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9月初以来,云霄县供电公司组织各部门、班组紧紧围绕“全面提升质量 促进本质安全”主题,扎实深入地开展“质量月”活动。该公司通过层层发动,积极引导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到“质量月”活动中来,同时要求各部门、班组结合“三查三强化”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质量提升工作,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对活动情况做到有内容、有重点、有记录、有总结、有反馈,有效地推动质量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下一步,该公司将结合“质量月”活动重点,进一步落实质量监督工作要求,加大工程质量、供电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整改跟踪;强化物资管理,加强物资质量监督检测;加强员工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现场管控能力。
篇三: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进建设质量强国,决定于2016年9月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进一步强化我市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意识,规范质量行为,落实质量责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政府积极引导、企业广泛参与,以树立质量发展观念,提升从业人员质量意识,崇尚“工匠”精神,争创精品工程,促进全市工程质量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活动主题
强化质量发展观念,提升全民质量意识。
三、主要内容
(一)倡导“精益建造”理念,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倡导“精益建造”理念是建筑行业崇尚“工匠”精神和推进供给侧改革,加快转型升级的创新举措。武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才良分公司通过九洲花园三期建设项目,对“精益建造”概念率先进行了探索尝试,得到了住建部和国内建筑业界的一致好评,决定在全市建筑行业开展向黄才良同志学习的活动,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着力打造精品城市,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筑牢城建根基。
(二)做好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总结。根据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的具体要求,做好全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总结,一是本地近两年来的有关工作经验做法;二是取得的工作成效;三是存在的问题;四是有关意见建议;五是下一步工作打算。同时,通过多种途径向全社会进行宣传报道,普及质量知识,提升全行业质量意识,促使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配合做好常州市2016年第二次综合大检查通报会相关工作。系统整理、汇总2016年第二次综合大检查情况,总结、归纳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及施工做法中的亮点,配合做好常州市2016年第二次综合大检查通报会等相关工作。认真做好建筑工程创优指导和服务工作,深入推广常州市建筑工程(土建、安装)特色做法,积极培育优质工程,不断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四)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建筑材料专项检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地条钢建筑庸才”生产销售的通知》(苏政传发〔2016〕190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质检总局等部门关于印发〈2016-2017年全国建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建质安〔2016〕408号)等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建筑材料专项检查,重点对水泥、混凝土桩、防水卷材、电线电缆及钢材(尤其是“地条钢”、“瘦身钢筋”)等材料进行监督抽查,公布抽查结果,曝光不合格建筑材料,对违法违规责任主体进行处罚。
(五)举办全市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及典型案例分析讲座。邀请业内知名法律专家及有关建设单位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负责人讲解工程质量问题投诉处理相关法律知识及处理经验,介绍我市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相关流程规定及注意事项,引导责任主体正确、有效地处理工程质量投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正当权益。
(六)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业务能力考评工作的通知》(苏建质〔2016〕264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动员全市各质量监督机构对照考评范围,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个人自学、单位集中培训等多种方式,帮助质量监督人员进一步掌握工程质量监督法律法规和监督业务等知识,组织全市所有持证监督人员开展工程质量监督业务能力理论考试。
(七)开展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月”专题活动。联合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开展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月”专题活动,强化项目经理质量责任,提高从业人员质量意识,积极推进轨道交通质量标准化建设,实现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形势持续稳定受控。
1.组织召开轨道交通工程“质量月”动员大会;
2.开展轨道交通工程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活动;
3.组织开展轨道交通工程混凝土质量专项检查;
4.组织中心全体业务人员观摩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标准化现场;
5.开展轨道交通工程质量管理专题培训活动。
(八)企业积极开展“质量月”专题活动。“质量月”活动期间,各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应结合实际,围绕工程质量创优和通病治理,以企业为单位、以项目为载体,制定专项方案,开展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专题活动。
四、活动要求
1.进一步加强“质量月”活动组织领导。各辖市(区)质量监督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同时还要加强沟通合作、部门联合,形成合力,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
2.进一步提高“质量月”活动参与程度。各辖市(区)质量监督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要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使“质量月”活动更加深入人心,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
3.进一步提升“质量月”活动实效。各辖市(区)质量监督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等责任主体要坚持问题导向,围绕质量工作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利用“质量月”活动平台,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在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增强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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