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世界人权日宣传活动总结通用

时间:2022-06-20 16:00:25 活动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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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世界人权日宣传活动总结通用范例

  开展世界人权日宣传活动的目的是为了让社会意识到人权是法律人的追求,不能空泛地谈人权,应将其落到实处。开展世界人权日宣传活动总结是小编想跟大家分享的,欢迎大家浏览。

开展世界人权日宣传活动总结通用范例

  篇一:开展世界人权日宣传活动总结

  充分享有人权,是世界各国人民长期以来孜孜以求的共同理想,也是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二战结束后,联合国先后通过《世界人权宣言》等一系列重要的国际人权宣言、公约和决议。这些文件对世界各国的人权法制建设、人权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以及人权理念的传播,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世界的和平、发展与正义事业,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作为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和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一贯尊重和履行《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的宗旨与原则。中国人民依法享有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各项权利。生存权、发展权是中国人民长期争取的首要和基本人权。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国民经济实现了快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全国在总体上已步入小康。经济的发展与成就,促进了中国的人权事业的进步,并为今后中国人民享有更加充分的人权、构建和谐社会奠定了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20xx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明确载入国家根本大法。国内外舆论普遍认为,这是中国的人权发展的重要里程碑。上述情况表明,中国的人权事业必将出现一个更加美好的前景。

  中国不仅重视并致力于发展本国人民的人权,而且密切关注并努力促进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国一直以积极而负责任的态度,参加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等机构的工作和国际人权法律文件的制定;充分利用联合国讲坛等舞台,为捍卫世界各国人权作出努力;中国一贯重视国际人权对话、交流与合作;积极加入有关人权问题的国际公约。迄今中国已先后加入了21项国际人权公约和议定书。中国政府已于1998年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现正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对该公约的批准事宜进行积极研究。

  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和谐与矛盾同在的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中国政府在对内提出建设和谐社会的同时,对外倡导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主张“坚持多边主义,实现共同安全;坚持互利合作,实现共同繁荣;坚持包容精神,共建和谐世界”。这是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一贯奉行和平外交政策的必然延伸和发展,对推动建立一个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促进世界和谐,以及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

  尊重和促进人权与建设和谐世界,二者互为前提和目的,相互依存、共同促进。尊重和促进人权,有利于缓解国际间各种矛盾和问题,推动世界和谐的发展;而个人人权的实现,又与社会的和谐、世界的和谐密不可分。历史和现实都反复证明,一个动荡的社会,一个不安宁的世界,无法为广大人民的人权提供切实的保障。因此,享有和谐的世界,是世界各国公民应有的权利。

  由于世界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努力,当前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总体上是健康的、和谐的,但是,健康、和谐中存在着不容忽视的消极因素和干扰,比如,将人权政治化、意识形态化,实行双重标准,抹煞别国主权,推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等等。所有这些,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觉。为了更好地促进人权发展、建设和谐世界,目前国际社会有必要对以下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增进了解,形成共识。

  第一,切实尊重和维护《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的宗旨与原则。

  《联合国》规定了主权平等、用和平方法解决国际争端、不得侵害别国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不得干涉别国内政等项基本原则;从创建之日起,联合国就把尊重和保护人权作为三大宗旨之一。1948年,联合国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将《》规定的'人权与基本自由原则具体化。因此,在人权问题上,《宣言》与《》的实质内容和精神是一致的。尊重和维护《》与《宣言》的宗旨与原则,不仅是指引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的要求,也是实现世界和平发展、建设和谐世界的可靠保证。我们认为,《》与《宣言》所规定的宗旨和原则,应该得到切实遵循;联合国的作用,应该不断得到加强。

  第二,人权普遍性的原则必须与各国国情相结合。

  人权的普遍性要求一切人,不分种族、性别、宗教、语言等,都应当享有自由和平等的权利。人权的基本原则与内容是所有国家和人民都应当努力追求实现的。但是,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治制度、文化传统等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人们对人权事实上有着不同的理解和要求,各国和各地区所面临的、需要优先解决的人权问题也不一样。因此,世界各国有权在不违反国际普遍接受的原则的前提下,根据本国本地区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政策、措施、方法和步骤,走不同的道路,促进本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只有秉持这种态度,才是对各国人民权利的真正尊重,也有利于促进世界的和谐。

  第三,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

  《世界人权宣言》明确提出,“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这表明,人的起码生存权没有保障,其他一切人权都无从谈起。人必须首先解决好吃、穿、住、行等问题,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活动,才具有现实条件行使其他人权。

  发展权是联合国确认的一项基本的、不可剥夺的人权。当前,世界经济虽然在发展,但却很不平衡,南北差距继续扩大。据统计,占世界人口不足20%的发达国家,控制着全球财富的85%;而占世界人口80%的发展中国家,仅享有世界财富的14%。发展中国家有8亿多人食不果腹。没有普遍发展和共同繁荣,世界难享太平,也谈不上世界和谐。

  毋庸讳言,建设一个互利合作、共同繁荣的国际经济新秩序,需要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但发达国家应该承担更多责任,理应进一步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重债穷国和最不发达国家开放市场,转让技术,减免债务,并在不附加任何条件的前提下,增加资金和技术援助。特别值得提出的是,各国自由选择发展战略和发展道路的主权应该得到尊重。那种试图将自己的发展模式强加于人的做法,是违背《发展权利宣言》和《联合国》的宗旨与原则的。

  第四,保障和发展人权,国际社会可以提供必要的帮助与合作,但首要责任在于各国自身。

  我们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在人权问题上实行双重标准,以及借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人权问题说到底是一个国家主权范围内的事。《联合国》明确规定,各国必须遵循主权平等、不得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项等原则。人权的国际保护,不能排斥和否定国家主权。它主要针对的是那些种族迫害、武装冲突、侵害别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等大规模侵犯人权、危害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行为。现在国际上比较流行的所谓“人权无国界”、“人权高于主权”等种种论调,其实质还是为推行所谓“人权外交”、干涉别国内政制造舆论和借口。

  第五,坚持对话,反对对抗。

  中国一贯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主张通过和平对话的手段解决一切国际争端。在国际人权问题上,不同国家存在不同看法和分歧是正常的。各国应以包容精神,本着平等与相互尊重的原则,通过对话、交流与合作,增进了解,减少分歧,扩大共识。对抗无助于增进理解和缩小分歧。应该看到,时至今日,坚持平等对话,反对强权对抗,已成为世界各国人民和一切正义人士的共同呼声,也是国际形势发展的主流。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正义事业前进的步伐。

  建设一个和谐社会一直是人类的共同理想和美好愿望。早在两千多年以前,儒家就提出“和为贵”,“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等主张,其理想就是要建立一个和谐的“大同社会”。古希腊思想家柏拉图在其著名的《理想国》一书中,描绘了一幅正义之邦的美好蓝图,主张“公正即和谐”。16世纪以来,西方思想家提出了“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力求构建公平、法治、和谐的社会。我国近代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力主在中国乃至全世界建立一个反对强权、没有压迫、“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可以说,热爱和平、企盼和顺、崇尚和美、追求和谐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也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中国人民愿同世界各国人民一道,把握机遇、应对挑战,共同建设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为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篇二:开展世界人权日宣传活动总结

  12月10日,由我校人权研究院、党委宣传部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主办的《世界人权宣言》通过六十四周年暨人权研究院成立十周年纪念活动在学院路校区举行。我校校长黄进,党委副书记高浣月,欧盟驻华代表团副团长Carmen Cano,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协调员Orest Nowosad出席了活动。我校各院部相关负责人、师生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了活动。活动由我校副校长李树忠主持。

  一曲小提琴曲《辛德勒的名单》拉开了此次活动的帷幕。忧郁低婉的音调把我们带回到了那个灰暗的生命不能自主的年代,让音乐成为深具说服力和感染力的历史独白,让我们愈发的感到今日的阳光是多么的可贵。随后,与会的各界人士观看了《世界人权宣传片》。短片之后,32位师生代表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共同诵读了《世界人权宣言》,重温了《世界人权宣言》的内容和精神。

  会上,黄进致辞。他首先代表学校和人权研究院对大家的莅临,表示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他说,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以48票赞成,0票反对,8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庄严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向全世界庄严宣布“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如今作为联合国三大支柱的人权,已经在国际社会获得普遍认可和接受。而我国人权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也从悄然孕育在幽静山谷中的蓓蕾,逐渐成为盛开在广阔原野的花朵。

  黄进指出,我校人权研究院的成立和发展,是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一个缩影,是我校开展人权学科建设、理论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和学术交流的重要交流平台。他强调,“经国纬政,法泽天下。经世济民,福泽万邦”是我校的办学目标,“以人为本,尊重人权”是我校的坚守的人文精神。我校要以卓越的教学和研究推进国家的法治昌明、政治民主、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和谐,推动建设更加美好的.世界。

  黄进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宣传、纪念、推动人权事业的发展,把尊重和保护人权,内化为中国的信仰和生活方式,成为中国文化的重要部分,继续携手共进为人类人权事业的不断发展做出我们应有的更大贡献。

  欧盟驻华代表团副团长Carmen Cano、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协调员Orest Nowosad、我校党委宣传部部长刘长敏、京东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吉利集团副总裁魏梅、中闻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吴革、我校法学院教授王人博分别发言。各位发言人,从不同的方面强调了《世界人权宣言》自1948年宣布以来产生的重要影响和作用,人权保障在世界和中国取得的成就。

  一曲小提琴曲《沉思》,使活动进入第二阶段纪念人权研究院成立十周年,此阶段由人权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张伟主持。

  人权研究院副院长班文战带领大家观看了《十年历程回顾》短片,回顾了人权研究院十年的发展历程。我校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曙光、科研处处长柳经纬、挪威奥斯陆大学挪威人权中心中国项目顾问熊瑞丽、我校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夏吟兰、诉讼法学院研究院副院长杨宇冠、法学院副院长焦洪昌和学生代表也分别发言,回顾了我校人权研究院成立十周年取得的成绩,并希望我校人权事业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方面取得更大的成绩,为推动我校和国家人权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高浣月致闭幕词。她首先对人权研究院的老师们、各个部门的老师们和社会各界对我校人权事业的支持表示感谢。她指出,我校人权研究机构的成立,使得我校教师进行学术研究和人权联系在一起,也使得我校行政工作和人权紧紧联系在一起,这是人权研究院在我校内外存在的价值和影响。每年人权宣言的纪念活动,使得我们有机会重新诵读宣言,集中思考与人权有关的问题。她期待我校的人权事业取得更大的成就。

  篇三:开展世界人权日宣传活动总结

  第xx届北京人权论坛12日在京开幕,来自世界各国的人权高级官员和专家学者围绕“科技、环境和人权”的主题展开讨论。多位与会人士表示,中国通过长期的探索与实践,走出了一条发展与环境共赢的可持续发展道路,这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欧洲人权代表机构委员会委员、乌克兰法学会主席尼娜·卡尔帕乔娃对中国并不陌生。自上世纪90年代首次来到中国,她与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相识”近20年。

  “中国对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我们对此给予高度评价。”尼娜说,十余年间,她到过中国不少城市和地区,亲眼见证了中国在经济、政治、宗教、妇女权益等领域取得的进步。“中国在抗击贫困、维护民族团结稳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方面积累了诸多经验。现在,中国政府又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我们很期待看到中国取得更多的进步。”

  中国的人权研究会会长罗豪才在论坛开幕式致辞时介绍说,中国古代的思想家认为,“天人和谐”“天人合一”是人类生存的基本保障和先决条件。尽管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基数大、人均资源少、生态环境脆弱,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还很突出,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任务都十分繁重,但为了避免重蹈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中国选择了生产方式、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

  罗豪才指出,中国在防止水污染、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耕地保护和发展新能源等方面都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有力地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对生态环境、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等重大课题的长期探索与实践,中国走出了一条人与自然和谐的道路,实现了发展与环境的双赢。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张晓玲在向论坛提交的论文中表示,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中国不断加强环境保护的力度,一批重要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断出台,环境立法成效显著。

  “重视环境权,意味着环境是属于全人类的共同权利,每一个人都有在良好的环境中生活的权利,国家负有保护环境权的义务和责任,环境政策必须符合平等和不歧视的人权原则。”张晓玲阐述到。

  当前,人类面临着环境、能源、资源、人口等方面的多重压力,与会者认为,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依靠科技进步,通过科技为可持续发展的决策提供合理依据和有效手段。

  今年的人权论坛,主题为“科技、环境与人权”,旨在探讨科技、环境与人权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哲学与文化研究室主任霍桂桓认为,虽然科技发展对我们发展人权事业并不会产生直接的影响,但大力发展科技、尤其是通过社会组织的中介作用尽可能恰当地运用科技发展所带来的各方面成果,对我们不断推进人权事业的.发展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东盟政府间人权委员会马来西亚代表·沙菲·阿布杜拉虽然是第一次来中国,但他对中国在科学技术方面取得的进步有所了解。

  “中国的农业专家袁隆平在杂交水稻方面取得了巨大的科研成果,不仅解决了中国的粮食问题,也为世界不发达国家消除贫困与饥饿带来了希望;而生存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阿卜杜拉说,中国在水电以及电信方面取得的成就也令世界瞩目,值得包括马来西亚在内的其他东盟国家借鉴和学习。

  但阿卜杜拉指出,就如同硬币存在两面,科学技术如果使用不当,也会带来不可低估的负面效果,并阻碍人权事业的发展。“以互联网为例,科技的发展让互联网深入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提高了人们获取知识的能力和言论自由。但是如果不加以限制,互联网也会对人们的隐私构成威胁。”

  罗豪才表示,21世纪的人类社会正在经历着复杂多变、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维护和发展人权,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妥善处理科技、环境与人权的关系,不仅是发展中国家需要解决的突出难题,也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

  在尼娜看来,参加北京人权论坛的各方人士能够通过论坛展开平等真诚的对话,来自政治、科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可以对人类社会的科学发展和人权事业展开探讨。

  “从2008年以来,我们已在五年时间里连续五次在中国北京举办这样的论坛,就国际人权领域大家共同关心的话题发表意见,坦陈交流。”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王晨说,五年时间,只是短暂一瞬,但我们却通过北京人权论坛这一平等、开放的平台,凝聚了智慧、促进了了解,扩大了共识,增进了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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