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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为纳税人办实事活动工作总结范文
今年是柳州市开展“为纳税人办实事”活动年,根据《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年柳州市为纳税人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柳政发[XX]32号)精神,我县认真开展的“为纳税人办实事”活动,现将工作简单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开展“为纳税人办实事”活动提供组织保障。
一是成立“为纳税人办实事”活动领导小组,并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恩维任组长,副县长马武立、赖忠厚任副组长,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成员,为活动开展设置组织机构,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是召开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动员会和重点部门领导座谈会、部分企业负责人和纳税户座谈会,具体布置“为纳税人办实事”活动方案。并通过电视、广播、简报、墙报和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开展“为纳税人办实事”活动的内容和重要意义。向社会公布各相关单位的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二、认真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为契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推进审管分离,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电视的发展。
一是成立三江县项目投资行政审批中心。将具有行政审批权的首批15个政府职能部门集中到项目投资行政审批中心办公,即每个部门抽调一名副职领导和业务员负责该部门在中心开展具体工作。为了充分利用有限的人力资源和提高行政效能,项目投资审批中心日常工作由县招商促进局负责管理,如有项目需要审批,则由县招商促进局通知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该项工作的领导和业务员及时到场办理。这样将以前的由投资者找部门转变到由部门找投资者并热情为投资者服务上来。
二是精简会议和文件,狠抓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的检查落实,确保政令畅通。由县委办和政府办联合行文,对县级和县级以下部门召开的会议都要实行会议审批制度,同时将会议套开,尽量少开会,将时间用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和指导工作。在文件出台上,尽可能少行文,对于涉及政策的文件的出台,则先由县法制办审批,再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发文,这样有利于保证文件的权威性和连续性,为文件的贯彻落实提供保障。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今年在学法方面通过外输学习和引进教授授课的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学习《行政许可法》,并要求行政执法的部门人员参加区里面举办的“行政许可法”的统一考试;在全县干部职工中开展“四五”普法,宣传电视知识,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四是积极开展由纳税人为相关部门领导考核评议工作。目前各职能部门正在开展考核评议活动,通过发放卡片或邀请社会各界代表,以纳税人为主对职能部门领导进行评议。同时将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将结果作为部门领导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三、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将政府的微观管理职能逐步向宏观调控的转变,坚持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电视手段调节经济运行。同时深入推进政企公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企业和整个社会经济的活力与效率。
1、加强政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在各部门中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并进行评比,取得了好成效。目前各部门都执行“四牌”制度,即在办公楼门前设立办事指南牌、岗位职责牌,在科室门口设立人员去向牌,在办公桌上设立工作职责牌,工作人员上班佩戴工作牌。同时落实责任追究制,杜绝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反工作纪律、不文明行政以及有“吃、拿、卡、要、报”等损害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
2、增强透明度,使纳税人交放心税。进一步开展政务公开,将涉及到有关的税目、效率编印成资料放在相关部门的办税大厅,供纳税人参考,让纳税人对相关税收有进一步的了解,增强纳税意识。同时向社会公布涉农税收政策的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推行阳光收税。
3、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和质量。首先是简化办证(照)手续程序,缩短登记审核发证(照)时间。对于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在相关部门确认后,一般可以先办证(照)并“实施当场登记”,后补齐相关材料;同时对非公经济采取扶持政策,放宽注册资本条件,只要注册资本到达法定注册资本的10%,准许先登记,到第三年补足。在审核发证(照)时间上,从法定的15至30个工作日内缩减到2个工作日内完成。其次开展税收流动服务工作,采取上门为纳税人服务的方式,给一些边远的纳税人提供方便。
4、做好纳税辅导工作。加强对纳税户的纳税辅导,并认真审核他们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指正,避免因纳税申报不实或其他失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组织业务人员深入企业、下到乡镇,对企业纳税人、个体工商户进行业务培训、税法宣传等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5、建立纳税人联系制度。相关的部门领导与纳税户结成帮扶对子,在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服务、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同时,还为纳税户出谋划策,使得纳税人在市场经济竞争中电视、茁壮成长。
四、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切实为纳税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1、积极为纳税企业解决生产用电难问题。我县有一半企业是高耗能企业,受到限电的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县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目前已完成分别从龙胜至黄排110千伏变电线路工程和从从江贯洞至富禄35千伏输电线路的架设工程,可望在今年年底通电使用。
2、认真重视和解决投资者在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中,既要保证投资者的利益,又要考虑群众的利益。当前某些项目中,由于前期工作尚未完善就上马,给投资者和群众都带来了矛盾。为了县领导亲自出面协调解决,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做到亲商爱商的同时,又维护了群众的正当利益。
3、开展纳税企业回访制度。今年7月份,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民营经济座谈会,邀请各纳税大户和外商代表以及部门领导参加座谈,了解纳税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听取纳税企业对我县经济发展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认真采纳他们的建议和意见。同时相关部门领导深入企业和纳税户,了解他们的生产经营情况,听取他们的呼声,对于本部门能够解决的问题就地解决,不能解决的就反馈到县里,交县领导讨论研究解决,以促进我县经济的发展。
4、急纳税人之所急,想纳税人之所想,积极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浙江升大木业公司在生产中因部分群众的不理解,阻挠该公司的生产,为解决这事,县里专门组成协调小组到现场做群众的思想工作,使得该公司恢复生产。湖南老板想租赁县铁合金厂生产铁合金系列产品,但不知该办理何种执照,工商局从纳税管理、承担责任方式及租赁后企业发展等方面给予引导,使得湖南老板高兴的将原来50万元的注册资本追加到100万元。
开展“为纳税人办实事”活动是一项深得民心的工作,是一项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系统工程。在今年开展“为纳税人办实事”活动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XX年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为纳税人服务的质量,将“为纳税人办实事”活动推向一个新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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