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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年终工作总结
XX年上半年,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月”活动,将学习“八荣八耻”与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团结一致、扎实苦干、内提素质、外树形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我县药品市场秩序,同时做好食品安全监管的“抓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XX年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稳步开展行风政风建设
(一)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月”活动
根据《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信访条例》、“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关内容等;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与入党积极分子集中观看《忏悔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先进事迹报告》电教片。提高了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今年以来,在市局《稽查工作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XX局《稽查工作制度》。同时重点完善了学习制度、出勤制度等。学习制度规定在每半个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习“一法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从外观发现假劣药、避孕套检查重点,零售药店等检查重点,药品抽检常识等稽查知识,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三)切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我局始终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摆上我局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指派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活动,并加强同县综治办的联系。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广泛宣传、精心组织,确保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落到实处。
(四)有条不紊地开展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5月23日,召开全县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家局、省局和市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县治理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县17家药品零售企业参加了此次会议。同时,我局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及时制定了《关于开展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实施方案》。至5月底止,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均已报送《XX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承诺书》,自查自纠工作正在进行当中。
(五)扎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开展依法行政推进年活动
4月21日,我局召开机关加强效能建设动员大会,抓好动员部署,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依法行政推进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制定了我局《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暨开展依法行政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按照方案的要求开展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规范行政行为。
二、有力推进药械监管工作
(一)深入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
1、进一步完善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围绕“建的起,立的住,运行好”的工作方针,加强对“三员”的培训,定期把有关药品法律法规、识别假劣药品知识等材料及时分发到乡镇协管员及村级信息员手中,提高“三员”的业务素质,促进他们更好在日常监管中发挥应有的监管作用。
2、在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加强与乡镇党政领导的沟通,争取乡镇政府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支持。并帮助乡镇协管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快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步伐。
3、稳步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自XX年1月份以来先后对赤岭村第一卫生室等33家提出“规范药房”建设申请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验收。从检查的结果来看,大部分医疗机构的药品储存环境及条件得到明显改观,质量意识得到显著提高,药品从业人员药品管理知识和守法意识有了很大改善。
(二)进一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
5月份,我局对辖区内已通过GSP认证的17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一次全方位的GSP认证跟踪检查。通过跟踪检查情况来看,各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经营行为趋于规范,从业人员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落实企业和守法经营意识也有明显的提高。
(三)扎实开展ADR、MDR监测上报工作
今年年初,我局印发了《关于做好XX年ADR监测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药械经营使用单位要加强领导、成立领导组,明确专人负责ADR、 MDR监测上报工作,切实发挥机构组织作用;推行目标责任管理,将ADR工作与“规范药房”建设及GSP跟踪检查工作挂钩;通过会议及上门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各涉药单位对做好ADR、MDR监测报告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今年上半年我局共收集整理、上报ADR事件32例。
(四)积极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分类管理和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处方药管理,规范非处方药管理,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实施工作的通知》。在工作中,一方面将药品分类管理与GSP跟踪检查相结合,着力加强对零售药店的帮促指导,另一方面通过日常监管和专项监督检查巩固药品分类管理成果。
(五)进一步做好我县麻精药品和终止妊娠药品监督管理工作
为加强我县麻精药品的监督管理,今年上半年,检查了全县所有4家麻精药品使用单位。重点查看其购销存及使用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其动态,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XX年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的管理;加强对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备案登记工作;采取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检查,检查中未发现经营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
三、整顿规范药械市场秩序
加强辖区内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及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严格按照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及要求,认真开展各种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上半年共出动执法人员为325人次,车次81次,检查涉药单位81家次。作出行政处罚案件6起,收缴假劣药械货值金额 0.15万元,罚没款3.1万元。
(一)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稽查力度,先后对城区药品零售企业开展了零售药店检查、避孕套专项检查、隐型眼镜及护理液专项检查。共检查 46家次,对4家药械经营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二)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按省局文件要求组织对医疗机构开展用药用械专项检查、对辖区牙科诊疗单位医疗器械使用行为进行专项整顿规范、开展对生物制品市场秩序的专项检查。对2家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三)完成市局安排的第一批药品抽检任务。共抽检药品7个品种,经检验其中1种为劣药,已立案查处。
(四)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生产的药品进行专项检查。共出动车辆12台次、人员24人次,检查医疗机构5家、药品经营企业7家单位家。检查中,在1 家医疗机构发现少量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厂生产的药品,已责令其当场销毁,并作出书面检查。
(五)及时印发了《关于暂停使用鱼腥草注射液等七种注射剂的通知》,防止因使用药品不当造成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发生。
四、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署的落实
上半年,我县、乡两级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政府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一是抓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部署安排,及时下发部署文件;二是抓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制定了《XX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是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
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结合我县实际,在征求各相关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印发了《XXXX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人人关注、参与支持的社会氛围
上半年,根据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文件要求,在旅游景区开展了一次以“保障食品安全、构建平安景区”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活动中,我县按照宣传周活动方案的要求,一是利用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巡回播放旅游景区食品安全周活动宣传主题,公布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营造氛围。二是于4 月17日,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组织宣传、卫生、工商、质检、经贸、农委、粮食、盐务等8个相关部门和西递、宏村景区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举办了一次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共展示展板20余幅,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800余份,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480人次。三是由县卫生局牵头,对西递、宏村景区的餐饮单位开展了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次,检查餐饮单位40余家,抽检餐具150份。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20余份,并对严重违反《食品卫生法》单位进行了警告和罚款等行政处罚。四是由县工商局牵头,联合卫生、文明委、环保、城建局等部门,对我县各景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餐饮负责人人进行了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人次达180人次。五是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人员对各景区开展宣传活动进行了一次巡回督查。
(三)部门联动,集中力量开展了一系列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上半年,我县坚持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按照上级部署,先后3次组织协调质监、工商、卫生、农业委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治活动中,全县各部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83人次,执法车辆45台次,检查食品企业、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业300余户次,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食品加工行为2户,无证照销售行为7户,取缔无卫生许可证加工户2户,对13户无卫生许可证的酿酒小作坊进行了处罚,对5户卫生许可证到期的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处罚食品经营违法案件5起,查获假冒伪劣过期食品货值731元,对抽检不合格的4家糕点食品生产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2、开展了“五一”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突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管,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 320余人次,执法车辆100余台次,检查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业600余户次,查扣过期食品156袋(盒),“三无”糕点15公斤,假冒侵权饼干 44盒,抽检餐具300余份。
3、开展了劣质奶粉专项核查。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劣质奶粉核查的紧急通知》到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根据部门职责,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与此同时,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卫生等4 个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于6月9日集中检查了2家大型超市和城区、城乡结合部6家食品批发、零售部。均未发现购进、销售标识为“内蒙古伊穆河乳品有限公司、广饶东方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出品” 的东方牌“脑白金加锌补钙奶粉”、“高钙中老年奶粉(补钙、补铁、补锌)”和“全脂中老年补钙奶粉”。
五、下年工作重点
(一)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落实我县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开展依法行政推进年活动,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并进行有效整改。
(二)继续强化日常监督,开展医疗机构开展用药用械专项检查。计划在上半年日常检查的基础上继续对农村药品市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乡镇医疗机构、农村卫生室及个体诊所,争取年底前做到村村必到,每个村卫生室必查,检查率达到100%,对使用假劣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依法查处,保证广大农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三)继续开展各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生物制品市场秩序,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秩序,药品包装、说明书、标签的专项检查。继续开展打击邮售假劣药品专项检查,巩固和县邮政部门的确长效协作打假机制。
(四)进一步加快我县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步伐。以开展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为契机,加强对“三员”的培训,提升乡镇协管办的监管能力,提高配送企业的配送能力,使“两网”建设真正“建的起,立的住,运行好”。
(五)进一步提高我县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能力。将加大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宣传和监测力度,在年底前完成市局年初制定的任务,力争走在全市前列。
(六)深入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下半年,在完成药品零售企业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我县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七)全面贯彻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建立《XX食品安全事故隐患限期整改制度》,使食品安全督查督办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逐步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确保监管到位,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进一步推进全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认真总结去年开展的粮食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经验,适时开展茶叶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九)根据我县实际,编制县《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五年纲要(XX-2010)》。积极推进食品安全宣传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旅游景区、进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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