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工作年终个人总结
一、突出工作重点,促进税法遵从
今年以来,我局紧扣《全省国税稽查工作要点》和全市国税工作总体要求,突出依法稽查、促进遵从工作主题,围绕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这根主线,保持对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查处各类税收违法行为,成果丰硕。今年1~10月 ,全市各级稽查局开展各类税收检查和辅导企业自查入库总额12018万元。其中,共立案检查201户,查补入库总额3902万元;企业自查入库总额8116万元;冲减增值税留抵税金70万元,调减企业亏损13765万元;查处大要案30件,查补税款罚款6241万元。(我局共实施检查46户,入库查补税款、罚款、滞纳金合计1441万元。查处40万元以上大要案9件,查补总额3307万元)
(一)高度重视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总局和省局2015年专项检查的工作部署,要求重点开展 对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出口退税的企业、证券和基金公司3个指令性项目的 专项检查。我局高度重视,围绕团队化运转,项目化管理,绩效化考核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检查方案,精心安排实施,共立案检查18户(省级检查7户,地市级检查4户,区县级检查7户),查处税款总额1162万元,布置企业自查补税554万元。在工作中,我局实行全市统一组织部署、统一调配力量:一是实行项目化管理、团队化运作,成立了项目检查团队,明确由参加省局专题培训人员为项目检查负责人,对全市检查项目进行指导、督查和重点企业检查。二是明确信息源案头甄别和分析要求,在进行细致案头分析的前提下,认真制作预案,结合专项检查项目要求和特点,规范检查预案格式,通过预案的初审、复核和集中点评,完善疑点分析和描述,细化检查重点、方法和取证要求,提高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yjbys.com)。三是实行案情分析会制度,不定期召开专项检查专题分析会,听取各检查小组的情况汇报,提出解决问题办法,督促指导工作进展,确保税收专项检查有计划、有目标、有成效。
(二)扎实开展营改增扣额高企业检查
根据省局营改增交通运输业运输服务扣额高企业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营改增企业申报11%应税服务收入扣减额超过1000万元的运输企业,我市共有8户企业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其中:市区3户、丹阳3户、丹徒2户。我局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建8个专案组,明确检查时间和统一政策口径:一是及时召开动员布置会,集中营改增检查全体人员,传达贯彻省局稽查局会议精神,重点解读营改增交通运输业检查方案,详细辅导税收相关政策,提示检查的重点、案头分析的要点和预案制作的方法等。二是召开阶段性检查推进会,由各检查小组汇报检查的进展和发现的疑点,领导 逐户点评检查中需要突破的重点、难点和取证的措施要求。经过三个多月的努力,排除可疑企业1户, 7户疑点较大的企业,已按省局要求将案件移交公安。目前,8户企业共补缴税款640万元,缴纳罚款1万元。(其中:市区3户,补缴总额175万元)
(三)积极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单位专项整治
根据总局和省局关于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要求,我局:一是及时转发文件,与市纠风办加强沟通,召开市卫生、地税等部门协作会议,确定各部门联络人员,督促辖市(区)局认真落实。二是加强与市卫生局财务处联系,商谈布置公立医院自查工作,要求三级以上公立医院对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单张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发票开展自查,并将《采购药品器械明细表》、 医疗物资的出入库记录、资金往来情况经市卫生局转给我局。三是建立情况通报制度,每月5日前按时报送有关报表和报告等资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涉税案件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及时上报。 截止10月底,我局共核对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 36 户,发现有问题11户,涉及违法发票1029份、金额2388万元,共立案检查11户,查补税款101万元,加收滞纳金2万元,罚款58万元。
(四)组织实施重点税源企业检查
按照总局、省局的统一安排,今年下达我市重点税源企业检查为10户企业。对此我局集中精力,认真协调并组织实施,制定了详细的检查工作方案,及时下发重点税源企业检查通知。经过企业自查,我局评估,针对省局提供的分户疑点指标,制作检查预案,有的放矢,运用稽查查账软件采集、分析企业财务数据,重点组织实施,保证了检查的效率和质量。目前检查已基本结束,其中我局市区辅导4户企业自查入库344 万元。
(五)积极应对3+X规模企业风险
根据市局年中工作会议要求对2015年全市所得税汇缴清缴3+X模式的风险应对工作安排,我局作为其中一支重要力量,负责对全市所得税贡献率下降异常的规模企业进行检查。从9月初开始,抽调全市国税稽查系统的业务骨干,组成风险应对团队,对部分规模超大的企业,组织开展了交叉式检查。在本次规模企业中有5户是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为了准确把握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我局专门举办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培训,对有关的优惠政策文件进行认真解读,并专门设制了高新技术企业核查报告模版供检查人员统一使用。同时,加强跟踪督导,听取检查汇报,提出应对举措,要求检查人员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经过两个多月的奋战,目前已完成9户规模企业的风险应对,共查补增值税38万元,查补所得税1654万元,组织入库税款845万元,出具5户高新技术企业核查报告。
(六)认真做好稽查案件协查工作
在省局稽查局统一部署下,我局按照协查工作的相关要求,牢固树立协查地就是案发地的理念,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深挖细查。在检查过程中,认真进行取证,努力提高协查委托发函质量、受托检查和受托回函质量,确保案件分拣率、回复率均为100%。今年1~10月,全市网上协查共委托发出协查54起56户次、598份发票,涉及金额8387万元,税款1426万元;受托协查127起158户次,526份发票,涉及金额24013万元,税款4082万元。(其中 :我局网上协查共委托发出协查27起29户次、399份发票,涉及金额6033万元,税款1026万元;受托协查36起40户次,69份发票,涉及金额3728万元,税款633万元。)
(七)坚决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我局按照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根据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方案,加大对企业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将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与行业税收专项检查、重点税源检查、专案检查工作一同布置、一同组织、一同进行。以省局布置的房地产、建筑安装、药品与医疗器械、发电、供电、餐饮娱乐等六个行业为重点, 认真查处虚开发票和利用虚假发票侵蚀税基的违法行为,并结合交通运输业政策变化敏感期,把营改增虚开发票作为我市今年区域专项整治重点,集中力量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代开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行为,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票必查税。期间根据检查需要会同公安、地税等部门加大对发票买方市场的打击力度,积极建立综合整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全市1~10月 共查处违法涉票企业124户,查处非法发票1926份,涉及金额14561万元,查补税款1102万元,加收滞纳金66万元,罚款279万元。(其中:市区违法涉票企业22户,查处非法发票1620份,涉及金额13544万元,查补税款762万元,加收滞纳金2.5万元,罚款61万元)
(八)不断加强举报案件查处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坚持依法行政、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严格保密的原则,规范举报案件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实施检举案件分类处理,对举报信息认真分析,依据线索开展调查取证,落实督查督办机制,提高检举案件管理和查处质量。同时注重相关矛盾化解,对检举人适时进行政策宣传和心理疏导,积极反馈工作进展,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今年1~10月 全市共受理各类举报案件60件,已查结69户,查补税款131万元,滞纳金26万元,罚款81万元。 (其中:我局查结13户,查补税款90万元,滞纳金26万元,罚款61万元。 )
二、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
(一)加强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
1、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工作,认真贯彻市局相关会议精神,及时开展思想教育,宣传依法行政的重要性,明确依法行政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稽查风险防范能力。
2、规范稽查工作要求。以制度规范执法、以制度约束权力。对照总局、省局对稽查工作的规章制度,我局结合稽查各环节进行梳理,为推动依法行政,我局制定了《镇江市国税局检查预案制度》、《镇江市国税局稽查工作底稿制度》、《镇江市国税局限时查结办法》、《镇江市国税局项目化检查实施办法》、《镇江市国税局分类分级检查制度》,完善了《镇江市国税稽查选案实施意见》和《镇江市国税稽查案件审理办法》等。通过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进一步规范稽查各环节的执法事项,为降低稽查执法风险提供了保证。
3、加强执法责任监督。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制,我局强调稽查工作全过程必须规范和合法,不仅要关注稽查成效,还应注重执法过程的合法与完整,强化内控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江苏省自由裁量权执行基准》,避免滥用自由裁量权,防止执法随意性、办人情案和其他不良现象的发生。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联系。按照一岗两责要求,狠抓各项制度的落实和监督。
(二)建立稽查联合办案协作机制
1、与市公安经侦支队签订办案合作协议。双方签订了《打击和防范经济违法犯罪协作书》,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实现信息共享、开展预警防范和实施联手打击等,坚持职能互补、平等协作原则,积极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互通,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共同维护企业和广大群众的正当权益,促进当地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的稳定。
2、与镇江海关缉私局建立情报交换机制。双方签订了《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情报交换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定期召开协作会议、建立情报交换工作机制、建立合作办案机制等形式,开展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极大地提高了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时效性。
3、与市地税稽查局建立工作协作机制。双方签订了《镇江市国、地税稽查局工作协作办法》,经过对口业务交流、移交案件线索、联合检查办案等形式,共同携手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为进一步规范和整顿税收秩序,不断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构建和谐的税收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制定稽查质效创优竞赛办法
我局肩负着对辖市(区)局稽查局业务督导和管理责任,经常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查前辅导会、跟踪分析会和工作点评会,通过业务检查和目标管理考核来推进全局各项稽查工作的贯彻落实和有序开展。今年我局重点加强了对县级局的案件督办、督查和指导工作,加强了稽查人员的专业培训和业务辅导,吸收一大批业务骨干和优秀人才充实稽查专业化团队;为进一步锤炼稽查队伍、调动工作积极性和提升快、准、狠的稽查亮剑能力,制定了税务稽查成效考核工作争先创优竞赛办法, 把稽查查补收入增幅、稽查查补收入占比和人均检查户数三项检查质量指标作为辖市(区)局稽查局之间的竞赛活动内容,浓厚了全市稽查系统工作创优的工作氛围,促进了各项稽查工作的争先进位,为今年全市国税稽查工作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奠定了基础。
三、开展工作创新,服务和谐税收
(一)推进稽查现代化建设
1、尝试市级一级稽查。积极探索税务稽查管理方式改革,我局按照实行案源统一管理、任务统一分配、人员统一调度、审理统一组织、文书统一出具的管理模式,采取市级集中选定案源,打破市县区域限制,优化资源配置,组建专业化团队,分成若干检查小组,进行交叉检查,查补税款按属地入库,调动多方积极性,构建市级一级稽查格局。一是制定《镇江市稽查局组建专业化团队提升稽查效能的方案》,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团队设置、资格条件和程序方法。二是组建案源和信息化团队、审理团队、检查团队和专家指导团队等9个专业团队,明确各团队负责人,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对涉税风险和复杂事项的专业应对能力,通过加强专业化团队运作和集约化项目管理,在今年组织的出口退税专项检查、营改增企业专项检查、成品油项目专项检查工作中初见成效。
2、加强检查预案管理。 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加强检查预案管理,要求稽查人员在实施实地检查前,通过对调查对象的各项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估,确定检查方向、提示检查重点、描绘检查路线、明确证据要求、优化资源配置、预测存在风险、设计应对策略。同时在实施检查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项目化检查方法和内容,进一步提升稽查执法能力,提高稽查工作效率。
3、推广应用查账软件。按照省局全面推广应用计算机查账软件的要求,我局积极开展查账软件的操作培训,扎实推进查账软件的使用,在对信息化管理企业的检查中广泛运用查账软件,并注意做好应用情况的总结分析和信息反馈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计算机查账软件的成功案例,扎实推进稽查手段现代化。今年我局要求全市稽查部门查账软件的使用面达30%。
(二)组建稽查专业化团队
1、工作创新项目。按照市局国税工作创新要求,我局结合稽查工作特点,向市局申报2015年构建专业化团队,探索集约检查,提升稽查成效工作创新奖。
2、工作创新思路。一是建立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高素质税务稽查骨干专业化团队,形成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的拳头力量,提高税务稽查人才使用效益,为税务稽查工作提供有力人才支持。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局稽查局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各辖市(区)局稽查局配合,真正做到用专业的人做专门的事,集中力量办大事,打造镇江国税团队管理特色。三是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探索集约检查和市局与辖市(区)局交叉稽查、异地稽查的方式和手段,积极开展团队式运作,强化大要案查处力度,提高稽查威慑力。
3、工作创新目标。进入全省国税系统第一方阵(稽查查补收入增幅进全省前5位)。一是按照稽查专业化要求,以推进稽查人员现代化为目标,以稽查领军人才为龙头,以高层次、专业化骨干人才为主力,发挥比较优势,优化资源配置,组建全市国税稽查专业化团队。二是通过推行专业化税务稽查,引领全市国税系统稽查干部提升业务水平及办案能力,提高选案准确性、审理规范性和信息化应用水平,发挥团队集中优势,提高稽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营造税企间和谐互动
1、辅导企业自查。根据总局、省局今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部署和实施方案。我局本着对企业认真负责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合理组织企业查前自查,并采取多种形式提供优质服务,确保企业自查受到实效,为后续进驻检查打好基础。一是我局组织召开全市发电行业自查辅导会,召集全市9户发电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举办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查前自查辅导培训。二是与市地税稽查局联合组织 22户企业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召开全市证券、基金公司税收专项检查自查辅导会,双方稽查局主要领导到会主持会议并作辅导动员,并 分别安排业务骨干讲解所得税和营业税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赢得了与会企业的一致好评。
2、宣传税收政策。我局认真落实市局第2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计划,围绕税收发展民生主题,结合稽查工作实际,把检查与服务相结合,做到平时辅导和重点宣讲相互促进,在检查中与企业良性互动:一是告知纳税人权利义务,宣传税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二三产业分离和惠及民生的政策措施,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理念,普及税收知识。二是对企业涉税问题主动与其沟通交流,倾听企业和纳税人意见,讲解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搞好面对面的税收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三是大力宣传我局七式彩虹阳光国税服务品牌, 参与服务品牌推介活动,发放品牌宣传手册,通过满意度《调查表》了解纳税人需求,打造平等互信、合作共赢的新型税企关系,帮助企业化解税收风险,促进企业经济健康发展。
3、推行评监同行。我局按照市局开展三表一单评监同行活动要求,结合稽查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一是提高认识,组织干部学习讨论,了解廉政风险防控流程和执法责任管理流程的具体要求,加强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提升税源专业化管理质效,有效防控执法与廉政风险。二是积极宣传,认真准备相应文书和数据采集U盘,向企业介绍此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方法要求,指定综合选案科专门负责,向机关相关处室上报由检查人员在企业收集的各类情报数据《采集表》。三是打造特色,近年来我局坚持开展稽查与廉政同行实践活动,与企业之间和谐互动,向被查企业发放《镇江市国税稽查局文明执法廉洁自律情况反馈表》,掌握税务干部在检查期间的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接受企业意见和建议,对被查企业进行实地回访,听取纳税人评价,及时改进检查方法和工作作风,维护国税良好形象。
四、提升队伍素质,夯实执法基础
(一)重视专业技能培训
按照省局确定的百千万人才培养计划和市局干部教育培训人才强税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激励机制,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浓厚学习氛围,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实力。一是制订了《镇江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2015年业务学习计划 》。二是鼓励稽查人员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资质考试和省局组织的专业等级考试,目前已通过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3人次,有省局领军人才1 人、省局稽查能手1人 。三是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和更新知识培训。四是举办全市国税稽查骨干参加的江苏省税务稽查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培训和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工作交流会。五是组织参加省局第三期稽查领军人才培训和成品油批发和零售企业、出口退税的企业、证券和基金公司三个专项检查项目的骨干培训。六是参加市局组织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业务培训和季度业务考试等,不断提高稽查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工作水平。
(二)加强机关行风建设
稽查部门工作作风和廉洁情况如何,事关执法公正、税收公平,事关国税的良好形象。我局为适应国税事业发展需要,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不断转变工作作风,确保干部队伍风清气正,今年以来:
一是与各科(中心)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2015年稽查工作质量目标责任书》。
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精神和新《党章》,参加 市局组织的知识竞赛,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签署《共产党员公开承诺书》,组织党员联系进社区和成立支部党员志愿服务队,发挥党员骨干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组织参加道德讲堂,学习身边具有时代特色的先进典型,强化爱岗敬业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四是以市局创建省文明单位为契机,认真做好创建2014-2015年度镇江市文明单位预申报工作,参加全市清洁家园、美丽镇江集中行动和志愿者上路引导文明出行。
五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慈善一日捐活动和义务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
六是开展节日期间的帮扶送温暖活动,走访慰问贫困家庭,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七是成立工会兴趣小组,丰富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业余生活。
八是组织参加2015年全市国税系统体育运动会,20余名干部职工组成的参赛代表队,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和积极向上、勇于超越的精神状态,参加了羽毛球、拔河、自行车慢骑、跳绳、铅球等多个项目的比赛,经过齐心协力,顽强拼搏,分别在团体拔河和自行车慢骑项目比赛中获得第六名的好成绩,荣获单位组织奖,为稽查局赢得了荣誉,展示了形象、振奋了精神。
九是贯彻执行《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从根本上防范和减少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十是贯彻落实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组织考廉日活动,举办镇江市国税稽查系统预防职务犯罪暨廉政警示教育讲座,学习市局《关于某辖市国家税务局王某违法犯罪案件的情况通报》,组织召开廉政教育学习心得交流会观看了《廉政中国》警示教育片和开展节日廉洁教育,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准确把握稽查执法的规范和要求,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和行为规范的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国税干部的良好形象,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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