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总结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权力,是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下面YJBYS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总结,欢迎阅读!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总结一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将党章中党员享有的“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的权利的规定进一步具体化,明确规定了“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党员有权在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组织的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这些规定使党员更加明确如何正确行使发表意见权,更有利于调动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团结一致为党的事业而奋斗。这些明确具体的规定,不仅有助于保障党员的基本权利,更重要的意义还在于,它是发展党内民主、集中全党智慧,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是一项崭新的伟大事业,马克思没有讲过,我们的前人没有做过,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干过,任务光荣而艰巨。这就要求我们充分发挥全党、全国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才能完成这一历史伟业。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充分发展党内民主。事实表明,只有鼓励和保护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对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展开襟怀坦白的讨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党员有组织地、负责地、自由地在党报党刊上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才能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创造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才能把全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调动起来,把全党的智慧集中起来,把全党的意志凝聚起来,使广大党员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党的宏伟事业,形成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磅礴力量。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是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只有不断解决好这一课题,才能保证我们党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党的方针政策的正确和理论的创新是党的执政能力的直接体现。没有革命的理论便没有革命的行动,没有正确的政策便没有事业的成功。我们党要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国内外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面对这样的形势和任务,党的科学的理论和正确的政策,对于中国的现在和未来,进而对于世界的现在和未来都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科学的理论和正确的政策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它只能从实践中来,从群众中来。鼓励和保护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鼓励和保护党员在党报党刊上参加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组织的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正是正确的政策和科学的理论产生的源泉,也是发现真理、完善真理的动力。只有每个党员在党的会议上畅所欲言、直抒己见;在党报党刊上发表见解、修正谬误,积极地参加到关于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中来,才能把蕴藏在党员中的聪明才智真正提炼、升华为具有实际价值的政策和具有指导作用的理论,才能使党的政策和理论真正深入人心,为广大党员群众真正地接受,并成为自觉的行动,也才能使我们党的执政地位不断巩固、执政能力不断提高。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同时还规定,党员在讨论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过程中,应当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开发表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相违背的观点和意见。这既是每个党员应当履行的义务,也是党组织对党员的纪律要求。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集中代表了党的理论观点、政治主张和治党治国、处理对内对外关系的基本方略。它是集中了全党的智慧、总结党的历史上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结合时代特点和新时期的新鲜经验,经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被写入党章,成为党的行动指南的科学论断。每个党员都必须身体力行、坚决实践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而不应当有任何的动摇和违反。我们党的组织原则就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每个党员的本分,也是检验党员党性的标准。因此,党员无论是在党的会议上发表意见,还是在党报党刊上展开讨论,都必须遵循党的组织原则、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鼓励党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勇于探索,敢讲真话。从党的中央委员会到每一个支部,从领导机关的决策到在党的会议和党的报刊上参加政策问题的讨论,从党内选举到对领导干部进行评议、监督,都要充分发扬民主。”组织党员就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进行讨论是党内政治生活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应当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为了使党员享有的参加讨论权能够落到实处,《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下级党组织应当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积极组织和引导党员参加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有关党组织应当对讨论的时间、方式、内容等提出计划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有关的党员,以使党员对有关问题有所思考、有所准备,能够积极参与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讨论的意见要注意记录和整理,还可根据需要将有关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的地方组织、基层组织还应当认真组织党员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贯彻落实党的政策的有关问题进行讨论。通过讨论,可以形成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或者提出加强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使中央的方针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
保障党员的参加会议权,阅读文件权和接受教育、培训权党章第四条规定党员享有“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第六条对党章规定的这项权利作了细化,明确规定了党员参加的有关会议的范围是党小组会、支部大会、党员大会以及与其担任的党内职务和代表资格相应的会议,有权阅读的党内文件是按照规定可以阅读的党内文件,并明确规定党员有权提出接受教育和培训的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务必深刻认识保障党员参会权、阅读文件权和接受教育、培训权的重要意义,切实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有关规定。
参会权、阅读文件权是党员知情权的重要内容。党员不能充分行使知情权是党员权利行使和保障当中一个突出问题。比如,一些农村和城市社区无职党员、外出务工流动党员和企业下岗党员长期不能参加党的会议、了解党的政策,成为“听不到党的声音、感受不到党的温暖、感觉不到党的存在”的“名誉党员”,严重影响了党员其他各项权利的行使。党员接受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民主意识,更好地行使党员权利。
知情权是党员各项政治权利的基础。党员只有充分了解自己究竟享有哪些权利,以及实现这些权利的途径和必要的限制,才能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做到既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又不违背作为一名党员应该履行的义务,才能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出现“无权”,又不会“滥权”。党员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等都是党员行使知情权的重要方式。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有关会议进行决策和部署是党的领导的主要方式之一,而党内各项事务的决策和部署最终又体现在党内有关的文件当中。因此,党员的参会权和阅读文件权是党员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的重要权利,更进一步说,这是党员知情权的重要方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知情是参与的基础,只有充分的知情才会有正确的参与,也才会有全党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接受教育和培训是提高党员自身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党员实现有效政治参与和充分行使党员权利的前提。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文化知识的不断发展,随着党员队伍整体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党的各项决策和部署越来越规范和科学,党的执政能力显著提高。但我们也要看到,形势喜人,形势也逼人。面临日新月异的国际国内形势,要真正做到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需要不断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切实解决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党的执政能力,具体到每个党员来说,就是党员有效的政治参与能力和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只有每个党员都积极投身到党的事业当中,也只有党员具有相应的素质和能力,才有可能形成合力,整体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当前,全体党员正积极投身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非常需要思想政治方面的教育,才能保证党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避免在轰轰烈烈的建设浪潮当中迷失和动摇;同时,这个伟大实践也非常需要党员具备全面的能力和素质,需要各种各样的知识和技能,要求党员要不断更新知识储备,充实适应新形势的知识。从党员个人发展的角度来说,每个党员都有追求更好前途的需要,都有进步、发展的良好愿望,党员本人有接受教育和培训的权利,党组织有义务为党员的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切实的支持。
党组织要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党员参会权、阅读文件权和接受教育、培训权的实现。保障党员的参会权、阅读文件权和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最重要的是要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将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首先,要按照规定召开有关会议,会议的组织、召集者要将会议的召开时间、议题等适时通知应到会的党员。其次,党组织要为党员阅读文件提供必要的条件,对于无法直接阅读党内文件的党员,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向其传达文件的精神。第三,各种重要会议召开后,党组织要按照规定向党员传达、通报会议精神,还要及时通报党组织作出的决议和决定。第四,党组织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此外,党的各级组织应当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新的方式和途径,使党员参会权、阅读权和接受教育、培训权能够得到更充分的保障。
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总结二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是由中共中央2004年9月22日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力保障条例>的通知》(中发 [2004]19号) 要求各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 该条例是我们党关于保障党员权利方面一部分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是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发挥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党员一定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严格遵守。 党的十六大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权力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再次强调到保障党员权利,全会后即正式颁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这些重大决定和重要举措,是党中央从全党工作的大局来谋划和作出的,具有重要意义。在这个大背景下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学习和贯彻,我感到十分重要,十分必要。 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保障党员权利,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现实需要。
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基本建设。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又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一个方面的能力;提出必须转变和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等等。贯彻落实全会的这些重要精神,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一个现实的要求,就是切实保障党员权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因为,追根到底,党的执政能力来源工党的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而党员权利能否得到切实保障,作用能否得以充分发挥;直接关系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从而关系到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强弱。就转变和改进党的执政方式而言,党员权利能否得到保障,又直接关系到能否发展党内民主,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因此,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权利。
我们党是用马克思主义力理论义理论武装起来的 先进党.我们的先进性体现在组织和制度上,就是坚持和实行民子集中制,就是每个党员都充分享有和行使权利,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切实监督党内事务。也可以说,党的先进性也表现为党的民主性。有了党的民主性,才能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和创造性, 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的决策才能充分反映广大党员的意志、集中广大党员的智慧、汇集广大党员的力量,我们党才能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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