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论文
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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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汽车保险概念的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所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引起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机动车保险是保险中最为重要的保险种类,机动车保险是综合性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是运输工具保险的一种,它承保业务、商用和民用的各种机动车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本身以及相关利益损失和采取措施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依法应负有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汽车保险的分类
在机动车保险中,保险公司按照承保条件,将车险分为主险和附加险。机动车主险中的机动车损失险,是承保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也就是承保对于机动车辆本身的损失;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承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对于因车辆使用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消费者(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机动车的附加险都是针对主险中保险条款的责任免除而附加的产品,消费者投保这些附加险种,可以使自己的汽车保险险种既全面又完善,在发生事故以后,可以让消费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三、汽车保险的理赔
理赔是指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时,保险人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和责任,这种义务和责任的履行过程,通常称之为保险理赔处理,简称为理赔。在商业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往往会由于彼此间的权利和义务问题而引起争议。汽车保险也是如此,当事故所引起的争议发生后,因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直接或间接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赔偿要求,以弥补其所受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索赔。违约的一方,如果受理遭受损害方所提出的赔偿要求,进行金额或实物赔付,以及承担有关修理、加工等费用,或同意换货等就是理赔。当然,公司如有足够的理由解释清楚,不接受赔偿要求的就可以拒赔。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违约的一方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对方有权提出赔偿的要求直到解除合同,只有当履约中发生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一方根本无法履约或者无法如期履约时,才可根据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免除责任。
四、汽车理赔工作的基本原则
1、要有为保户服务的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当发生汽车保险事故后,保险人要急被保险人所急,及时安排事故车辆修复,使其尽快投入生产运营。及时处理赔案,支付赔款。在现场查勘,事故车辆定损、修理、赔案处理方面,都要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既严格按条款办事,又结合实际灵活处理,使各方都比较满意。
2、讲究重合同、守信用,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保险人是否履行合同,就看其是否严格履行经济补偿义务。这就要求保险人在处理赔案时,必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按条款办事,该赔偿的一定要赔,要按照赔偿标准和规定赔足;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保险人应拒赔,拒赔部分要讲事实,重证据,要向被保险人讲明道理。
3、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八字理赔”原则
“八字理赔”原则是保险理赔工作优质服务的基本要求,也是理赔工作辩证的统一体,不可偏废。如果片面追求速度,不深入调查了解,盲目结论,或计算不准确,草率处理,可能会发生错案,甚至引起法律纠纷。当然,如果只追求准确、合理,不讲效率,赔案久拖不决,就可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损害保险公司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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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整体经济实力在不断得到提高,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以及汽车需求量的上升,现如今汽车行业得到迅猛的发展。汽车数量的增多、行业的发展就涉及到汽车的保险问题。目前在我国相关法律的不健全、保险理赔人员的不够专业、投保人员对保险条款的不重视以及保险业务现在所面临的欺诈风险等情况下汽车的保险理赔带来了很大的困扰。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汽车保险理赔的问题,帮助购买汽车的用户更好地维护自己的保险权益,作为保险理赔人员需要更为透彻地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
1.汽车保险理赔的意义以及现状
汽车保险行业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开放与发展应运而生的行业,汽车数量的不断增多其保险理赔的需求量也在逐渐增大。汽车保险理赔的存在保障了用户的自身权益,为用户在购买车辆后的后续事故处理提供了保障。但是我国目前汽车保险理赔仍旧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汽车的数量猛增导致了汽车保险理赔的需求量突然加大;此外,我国关于汽车保险理赔的制度并不完善,保险公司对于车险的管理水平难以提升。这些现状均造成了我国购车用户出现买保险容易而理赔难的状况,为我国保险行业中对于车险的理赔带来了巨大阻碍。
2.汽车保险理赔中存在的问题
2.1汽车保险理赔制度的不完善
我国对于保险这一行业极为重视,在《保险法》中也明确要求投保人员以及理赔中心应当如何采取措施保证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共同利益。即便如此我国在相关方面的法律制度仍然不够健全,制度的不健全就会导致在相关法律漏洞之处出现问题无人能够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这样一来便会为投保人带来巨大的损失,容易加剧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矛盾。针对这一状况,我国对《保险法》进行修订,其中修改增删的条款数目较多,为我国关于汽车保险理赔提供了法律保护。但是,在法律之外存在的问题依旧需要引起重视,保险公司自身内部的相关制度的不健全也是造成投保人员难以理赔的重要因素。
2.2关于“理赔难”的问题无法得到及时解决
我国现如今汽车保险的需求量大,但是在面临如此需求量大的保险理赔却给投保人带来了巨大困难。现如今在汽车保险行业出现一种状况:买保险容易,理赔难。造成这种状况发生的原因,主要有车辆的定损差价、车险的理赔时效、赔偿的数额以及赔偿的方式。这几种原因的产生导致了“理赔难”这一问题无法得到及时的解决。对于车辆定损的差价等问题所带来的损失最终还是由投保人自己进行承担,为投保人关于理赔带来阻碍。“理赔难”问题的不及时解决会使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矛盾急剧加深,对于保险行业的稳定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2.3汽车保险理赔人员的不够专业
原则上说,在进行工作时候讲究的是专业对口,但是对于我国这个人口大国来说想要满足这个要求较为困难。现如今我国面临这样一个现状:大多数人完成学业后,其所学专业与毕业生的专业不符。这种情况就导致在负责相关汽车保险理赔方面的人员不够专业,在与投保人进行沟通交流时候就可能会导致问题的产生。汽车保险理赔人员针对这一情况应当不断加强自己,多加培训学习,通过翻阅相关的书籍来弥补自身的缺失。可是对于大多数工作人员来说并没有这一意识,对于专业知识了解甚少。
2.4汽车保险业务所面临的欺诈风险保险行业是一个面临被欺诈的高风险行业,在我国汽车行业迅猛发展的今天,汽车保险理赔需求量也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而汽车保险理赔的相关业务却面临着巨大的欺诈风险。现如今社会出现很多保险诈骗的案例。例如:欺诈组织利用网络漏洞先一步盗取投保人的信息资料,之后对投保人进行电话通知告知其汽车保险存在问题需要处理,利用投保人对自己保险的担心忧虑达到骗保的目的。而此时的投保人员还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上当受骗,当真正问题出现时第一反应是保险公司相关负责出了故障,对此双方都无法采取较好的方法进行解决。汽车保险业务的流动性大,接手人员多,中间变故大,这也就使汽车保险业务所面临的欺诈风险提高。
3.结语
汽车保险行业的发展是自然而然产生的,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不断开放的今天,汽车几乎发展到了每家一辆的地步,汽车的需求量现在还在不断地上升。汽车保险的存在为投保人在事故后关于理赔的处理提供了重要的保障。为了保险事业的稳定发展,在理赔上所出现的问题必须要加以重视。因为汽车保险理赔制度的不完善、“理赔难”的问题难以得到及时地解决、负责汽车保险理赔人员的专业性不够、同时相关保险业务面临巨大的欺诈风险等问题为投保人的利益带来了很大的损失。为了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共同利益,作为保险理赔人员要增强自己的意识,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将投保人的理赔处理放在首位。对于投保人“理赔难”的状况及时采取措施,即使出现状况不能够立即解决也要对投保人耐心地解释。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通过对保险理赔专业性知识的系统学习与培训来武装自己,减少与投保人在相关专业上的摩擦。加强对用户系统的监控,以防用户信息被盗,同时对于投保用户的选择要慎重,汽车保险业务是容易面临被欺诈的高风险行业,为保护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利益,对于用户选择要细心,不能为完成业务量而置其中的风险与不顾。汽车保险保险理赔中存在的问题值得探讨与深思,为解决目前理赔方面带来的麻烦需要正视这些问题,希望关于汽车理赔相关问题早日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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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汽车保险理赔存在多种问题,例如理赔人员专业性素养低引发纠纷与冲突、高赔付率、骗赔等问题都较为凸显,并且这些问题长期存在,需要不断的依据时代变化做有效改进,在监管与人员素养培训提升上要做好全面完善,强化相关制度建设,有效的为保险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内外部保障。
【关键词】我国汽车保险理赔;问题;对策
汽车保险理赔是指投保车辆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由保险人依据汽车保险合同的约定解决赔偿问题的过程。当下汽车保险较为普遍,主要是由于交通事故发生率较高所致,已经形成了普遍性的汽车保险购买状态。但是在汽车保险理赔上也存在多种问题,从而影响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各方的利益,需要认真分析其中问题,而后做出对应的解决对策设想与执行。
1汽车保险理赔常见问题
1.1理赔工作人员专业性有待加强
理赔工作人员由于自身的专业性缺乏,从而引发理赔过程不顺利或者客户的不满意状况。客户自身由于汽车出现问题后会存在心理不良状态,如果理赔人员缺乏良好的服务态度,会导致客户心理层面上的刺激,进而导致不良纠纷。理赔人员专业性缺乏集中在对工作流程缺乏细致了解,缺乏职业素养与责任意识,沟通能力相对较差,进而导致理赔工作不能顺利展开。
1.2高赔付率状况
近年来汽车保险业务保持了50%以上的高赔付率状态,甚至导致车险保险缺乏健康的盈利状态,这样会阻碍车险保险业务的有序发展。发生该原因主要是由于机动车、公司管理、民众缺乏车险了解有关。首先,机动车体型大,速度快,进而在交通事故中存在更高的损害状况。同时法律层面会认定机动车会承担相对较多的责任,进而导致机动车赔付率相对提升。由于汽车近年来不断的普及化,上路车辆增多,民众在购买车险后就不再做事故过多谨慎顾虑,安全意识下滑,进而导致事故发生率提升。其次,保险公司为了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在竞争中提供更优惠的理赔方案,对于小额赔偿会更为放松,进而导致客户对理赔产生更高的依赖心理,安全意识进一步下滑,进而导致保险公司理赔成本提升。其三,多数人在购买车险时对于相关内容不了解,认为出现事故就应该获取理赔,否则就觉得浪费了保险费用。甚至在事故发生后故意夸大损失情况,进而达到一定骗保的效果。因此有部分单位会提出通过事故率来决定保险的折扣,从而遏制客户频繁性产生交通事故的状况。如果上一年度事故率低,可以在下一年度中获得相对更低这个的续保费用。
1.3骗赔情况难以遏制
在车险理赔中会存在一定程度的骗赔情况,据有效数据了解,在车险理赔中有2成左右属于骗赔情况。出现这种情况可以划分为2种类型情况:首先,投保人在投保时出现诈骗情况。主要是个人不愿意花费保险费用,但是在出现交通事故后又出现后悔情绪,进而在事故后做投保,出现一种倒签保单的状态。或者进行重复性投保,进而来向多家保险单位寻求理赔,这是一种典型的欺诈行为。其二,是在车辆事故发生后,车主过大过多的夸大事故损害情况,甚至伪造事故状态,谎称自身损失重大,从而来得到相对较多的理赔。甚至会出现冒名顶替来达到事故伪造,进而来获取赔偿金的状况。
2我国汽车保险理赔问题处理对策
2.1注重从业人员业务素质
由于业务人员理赔处理或者收纳保险的过程中的不得当,从而导致人们对保险行业产生质疑,甚至认为保险属于骗人的产品意识。因此,要强化从业人员业务素质,这种业务能力不仅要保证企业自身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同时也需要让投保人在参保的过程中获得更为贴心优质的服务体验,避免欺骗或者沟通不得当而引发的客户对保险的误解。在介绍险种中要做到细致详实,避免为了获取保费而可以的误导客户,提升客户对保险情况深入清晰的理解,避免在理赔中出现误会。所有人员要做好岗前培训,甚至实际的到参保一线或者理赔现场中去感受具体情况,所有的培训与实习工作都需要有对应的考核,如果考核不合格不能独立从事相关工作开展。着力的做好人员培养教育,务必的保证一线工作人员具有过硬的专业技术与丰富的实操经验,同时要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为企业提供更强的人才资源支撑。
2.2促进信息透明化建设,强化保险监管系统构建
保险公司需要针对投保人信息做更为全面完善的档案库建设,同时促使各保险公司将信息资料得到有效共享,对于投保人做更为动态全面的了解。此外,在投保操作中需要对客户做一定程度的了解,从而对理赔风险作出更为准确的判断评估。对应的监管系统需要采用内外双重保障管理,内部需要对保险公司内部的各操作环节做细致监督,确立标准规范的监管体系,让从业人员保持自身的工作谨慎度与责任感,不断的提升业务能力,做好相关信息的了解掌握,进而为理赔预测做出更为完善准确的凭据判断。同时需要对理赔状况做有效监督,避免在财务与流程中产生作弊行为,促使整体保险品牌的形成。外部监管主要通过行业监督部门与协会做监督,对公司运营做一定的约束,避免保费过高,同时控制相关手续费用标准,让企业自身能够遵循行业规范行为,避免恶性竞争或者不顾客户感受的随意化管理,让企业之间形成良性竞争与循环,保证行业的健康发展,避免国外保险业务对我国本土企业的冲击。
2.3完善法律法规
对于汽车保险行业,需要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对应法律法规的完善,不断地提升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双方的利益平衡。对于当下的法律漏洞而引发的法律纠纷,有效与《保险法》做对应车险独立性的法律内容设定,对于整体行业的发展提供对应的规范环境。此外还需要对理赔服务制度做有效的完善,促进企业自身提升服务品质,保证理赔的顺畅性,减少事故现场的停滞时间,有助于客户整体服务感受的提升,让保险行业的优质服务提供更高的发展空间。
3结语
我国汽车保险理赔中所存在的问题主要可以分为企业内部、投保人、国家法律管理层面三方面问题,企业内部需要规范自身监管体系,提升人员工作业务综合素养,规范内部运营规范;其次,投保人要做好自身法律意识与保险知识的了解,积极的遵守相关制度;国家法律制度层面需要构建良好的外部制度环节,提供较为健康的外在制度环境,有效的约束企业与个人,做好相关保险工作发展的配合,督促各方行为规范,让车险理赔工作能够在一个相对和谐、健康、稳定的环境内做稳定发展。具体的操作上是车险行业不断发展过程中需要经历的多种问题,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也会存在更多新的问题,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做不断的完善,从意识层面、制度层面到执行层面,不断的优化调整,让车险带来企业与个人更多的保障与利益,发挥保险所应承担的社会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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