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试题

经济法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在现阶段,它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以各类组织为基本主体所参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一定范围的经营协调关系。

2016年司法考试国际经济法试题及答案

标签:司法考试 时间:2020-10-12
【yjbys.com - 司法考试】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关于国际经济法的习题及答案,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1.国际经济组织的特征有哪些?

  答:(1)它具有明确的目标或宗旨;(1p)

  (2)它以缔结条约或其他协议的形式而设立的组织;(1p)

  (3)它是国家间的联合,而不是凌驾于国家之上的组织;(1p)

  (4)政府间国际组织在为完成其职能之限度内,在各成员国领土内享有特权与豁免。(2p)

  2.双边投资保护条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1)外国投资者的`待遇标准;(1p)

  (2)征收或国有化及其补偿;(1p)

  (3)受保护的投资范围;(1p)

  (4)资本和收益的汇兑与转移;(1p)

  (5)代位权;(0.5p)

  (6)争端的解决。(0.5p)

  3.国际重复征税的要件有哪些?

  答:(1)征税主体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1p)

  (2)同一的纳税人;(1p)

  (3)同一的征税期间;(1p)

  (4)同一的纳税客体;(1p)

  (5)同一或类似的税种。(1p)

  4.反倾销法的特征有哪些?

  答:(1)具有行政法的性质;(1p)

  (2)目的在于通过采取反倾销措施抵消倾销对本国工业造成的损害;(2p)

  (3)调整的对象是倾销与反倾销的关系;(1p)

  (4)采取的救济方式仅以征税反倾销税等行政措施为主。(1p)

  5.1996年7月27日我国某公司应荷兰A商号的请求,报出某初级产品100吨,每吨鹿特丹到岸价格(CIF)人民币3900元即期装运的实盘。对方接收到我方报盘后,没作承诺表示,而是再三请求我方增加数量,降低价格一并延长要约有效期。我方曾将数量增至300吨,价格每吨鹿特丹CIF减至人民币3800元,并两次延长了要约的有效期,最后延至8月30日。荷兰于8月26日来电接受该盘。我方公司在接到对方承诺电报时,发现巴西因受旱灾而影响到该产品的产量,国际市场价格暴涨,从而我方拒绝成交,并复电称:“由于世界市场价格变化,货物在接到承诺电报前已售出。”但荷方不同意这一说法,认为承诺是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因而是有效的,坚持要求我方按要约的条件履行合同,并提出,要么执行合同,要么赔偿对方差价损失40余万元人民币,否则将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