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写作格式
申论,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考生根据指定的材料进行分析,提出见解,并加以论证。申论考试是具有模拟公务员日常工作性质的能力考试。申论主要考查应考人员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应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申论常用公文写作格式与技巧
申论常用公文写作格式与技巧
(一)上行文种的写法
1、请示
(二)请示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时使用的一种上行文种。
请示要坚持一文一事。
即一份请示只能向上级请示批准一个问题,以便上级及时、专一地进行处理;请示的主送机关也只能是一个,不能多头请示。
请示的内容由三部分构成:
(1)开头部分写请示的缘由或背景,要求写得充分而又简明;
(2)主体部分写请求的事项,要求写得实际、合理、明确、简要;
(3)结尾部分写希望、要求,可以使用以下惯用语,如:“妥否,请批示”或“当否,请批示”或“以上请示,望予审批”或“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XXX执行”等。
2、报告 报告是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或要求时使用的一种文种。
报告与请示虽同属于上行文,但两者有着严格的区别:
(1)对上级要求不同。
“报告”不要求上级批复;“请示”则要求上级批复。
(2)行文时间不同。
“报告”是事中或事后行文;“请示”是事前行文。
(3)文种性质不同。
“报告”是陈述性的上行公文;“请示”是请求性的上行公文。
(4)结尾用语不同。
“报告”的结尾一般用“专此报告”、“特此报告”等词语,有的干脆不用,报告事项完了,全文就结束;“请示”则一般用“可否(或妥否),请批示”,对上级要求十分肯定。
报告的内涵决定了它在写作上的通用规则,就是人们通常所讲的“三段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