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制工作总结
统计一词起源于国情调查,最早意为国情学。一般来说,统计包括三个含义:统计工作、统计资料和统计科学。统计工作、统计资料、统计科学三者之间的关系是:统计工作的成果是统计资料,统计资料和统计科学的基础是统计工作,统计科学既是统计工作经验的理论概括,又是指导统计工作的原理、原则和方法。每一门科学都有其建立、发展和客观条件,统计科学则是统计工作经验、社会经济理论、计量经济方法融合、提炼、发展而来的一种边缘性学科。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1
20xx年上半年,**县统计法制工作在州、县局领导的指导下,工作开展顺利,在规范统计报表、开展统计培训、宣传统计法规上作了大量的工作。
一、完善乡镇统计制度,规范基层统计报表时间
上半年,全局狠抓了基层统计制度上墙,统计工作严格按制度办事。2月26日,局法规股制出台了《关于20xx年**县部分定期统计报表上报时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来统字[20xx]2号)。规范了统计报表时间和任务,为统计业务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二、积极开展统计培训工作
1、今年是全州统计基层规范化重点建设年,我局对统计双基工程建设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大量措施狠抓基础工作规范化和基层统计人员培训,提高统计队伍的业务素质,局法规股工作人员配合全局做了大量工作。
2、对基层统计人员执证上岗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和调查,为下半年全县统计员的培训工作做好准备工作。
三、认真开展“五五”普法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开局之年,我们认真搞好“五五”普法实施方案和今年计划。建立领导小组,上半年利用乡镇培训、外网建设等多种形式宣传了统计法律法规。并为下半年的统计执法大检查打好基础。
今年在“五五”普法中搞好三个重点,一是引起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和统计数据的重视,二是通过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对统计法律法规有更深层次的了解和认识,三是认真落实统计执法检查,确保统计数据质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认真落实统计城乡划分代码任务
为搞好我县城乡代码划分工作,我们积极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搞好汇报,制定了《城乡代码划分实施方案》,认真开展城乡代码划分培训工作,并组织落实,保证城乡代码划分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努力完成州、局布置的其他任务。配合全局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县统计局法规股)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2
今年以来,我局的统计法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统计局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组织实施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统计法制对全区统计工作引导、规范、促进和保障的作用。现将一年来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xx年全区统计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围绕经济普查和统计“四大工程”等统计中心工作,以中期检查为契机、以重大活动为抓手、以分类指导为重点,深入开展统计“六五”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扩大统计法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为经济普查和统计“四大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工作
(一)扎实开展统计“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工作。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局认真开展对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自查活动。“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从四个方面扎实推进全区统计“六五”普法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工作;二是以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和12月份《统计法》宣传月为基础,既抓重点,又促全面,稳步推进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三是从制度建设、预防违法、违法查处、执法队伍建设等多方面着手,全面提升统计行政执法水平;四是强化措施,积极推进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确保以企业一套表改革为核心的“四大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二)为纪念《统计法》颁布30周年,广泛深入宣传统计法律知识,营造依法组织开展统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积极动员区政府分管区长;区政府各部门、区第三次经济普查成员单位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和统计工作人员;区局、办镇统计站两级统计系统全体人员和全区所有“四上”企业统计工作人员参与此次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力争通过全员答题,巩固和提高全区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意识。从10月17日开始动员到现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已上报《答题卡》270余份。
(三)围绕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利用局办公会的时机,组织全局人员学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统计执法检查规定》;二是利用每个季度召开的全区14个办镇经济形势分析会的时机,将学习统计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三是为了更好的推动全区的经济普查工作,加大《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宣传力度,明确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法向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提供统计资料的义务,提高全社会依法统计的意识。近日,区局拨专门经费印制了20xx份《统计法规常用条款宣传手册》,宣传册以统计资料的形式下发给全区14个办镇的分管统计工作领导、统计人员、普查员和全区“四上”企业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而为统计人员了解、学习统计法提供了方便。
(四)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为平台,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影响力。区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统计网站、法制宣传专栏等媒介,扩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五)强化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普法宣传力度。围绕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等统计中心任务,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力度。结合统计“双基”建设工作,突出对“四上”企业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通过召开座谈会及下发《统计法规常用条款宣传手册》,切实提高企业的配合程度和依法统计意识。
(六)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一是坚持做到“二个突出”,即突出办案质量,做到法律文书使用规范,取证材料手续规范,办案过程程序规范,办案文字使用规范;突出执法原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是坚持做到“五个结合”,即执法与统计工作相结合,重点查处平时对统计法律法规学习不认真,工作配合不默契,自查工作不严肃的单位;平时执法与重点执法相结合,平时主要针对部分统计法制观念淡薄的报表单位,解决他们不能按时报送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重点执法主要查处弄虚作假行为;执法与社会热点相结合,着重查处领导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单位和重要指标;惩处与教育相结合,重在教育,对认识不好,态度不端正的单位重点查处;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既坚持办案原则,又视违法性质、原因的不同灵活处理。
三是大力推行全员执法,将执法检查的任务分解到每个专业,由专业各负其责,形成了法规任务人人有的良好局面。上半年,按照全市的统一安排,为了更好的配合经济普查,对全区“四上”企业的数据质量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截至目前,共对70余家单位开展了统计数据质量及基层基础建设情况执法检查,下发《统计执法检查通知书》50余份。进一步维护了全区统计工作秩序,努力实现全区统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统计法制工作总结3
根据市局《关于20xx年全市统计法制工作任务和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为全面反映我区统计法制工作情况,现将20xx年度**区统计局统计法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20xx年区统计局按照“五五”普法规划,以农业普查工作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的重点和方法:一是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办法》为重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教育;二是利用普法宣传月进行宣传,除在繁华地段设立宣传站宣传外,城区三个办事处和川道建制镇都设立了宣传点,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和宣传册等形式进行《统计法》宣传教育活动,全年共发放《统计法》宣传单、画、册20xx份,上街宣传《统计法》2次,参与宣传人数达26000余人次;通过深入广泛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学法、知法、懂法氛围,为统计工作依法开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有力地促进统计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统计执法制度,完善统计执法程序
为加强统计法制规范化,完善激励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更好地发挥统计法制的监督职能作用。一是建立健全了报表报送登记制度,由专业人员对其报送的时间、表种和差错及是否迟报、虚报、瞒报、拒报、伪造进行登记;二是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按照省、市新制作的法律文书格式,及时补充印刷了各类法律文书。做到填写整齐、使用规范、不出差借,严把程序关。三是建立统计工作检查、督查机制,对乡(镇)、办事处统计基础建设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及时解决,并对驻**中、省、市、区的单位报表情况跟踪检查,对迟报、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统计资料的单位,做到发现一案,查处一案。
三、建立统计执法机构,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统计执法行为,真正做到执法不违法,办理案件程序化,局党组调整充实了**区统计局执法领导小组,由王国玉副局长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统计执法做到发现一案、查处一案,使执法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全年共发《催报单》68份、《催领单》10份,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今年6、7月份集中力量,抽调局机关全体干部,集中对辖区规模工业企业、商贸住宿餐饮业企业、劳动工资部分报表单位等70家工业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发现了不少统计违法行为,对统计工作不够规范,违法行为轻微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单位进行了进一步的立案调查,并依法做出了处理。截止目前,偿有4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未结案)。其余案件已结案,并已归档。全年共查处违法案件19件,结案8件,处罚3000元案件1件,处罚20xx元案件5件,处罚1500元案件1件,处罚1000元案件5件,通报、批评教育7件,通过统计执法达到了净化统计环境,提高了统计数据质量,维护了统计信誉。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经费不足。由于统计经费紧缺,难以安排专门的统计法制宣传,只能借用有限的会议、培训等形式宣传,难以形成气候。
二是社会认同度差。尽管《统计法》颁布20多年,近几年的统计执法也有一定的力度,但有些企业、事业单位只认为违反《税法》要处罚,而认为不报或迟报统计报表违什么法,对统计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不足。
三是统计执法人员不足,素质有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