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论文题目
刑法学以世界各国刑法为研究对象,是研究犯罪和刑罚、刑事责任及其罪刑关系的科学。它属于部门法学的范畴,是部门法学中最重要的学科之一。当代,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简称之为论文。
殴打特殊体质致死案件的刑法学解读论文
刑事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由于非致命的殴打行为却致被害人(具有特殊体质)死亡的案件,被害人的死亡的结果与加害人的殴打行为之间存在客观的因果联系不存在争议,但是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可否归责于加害人且加害人要对这一结果承担加重的刑事责任则存在较大的争议。对这类案件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是我们值得研究的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特殊体质是指其体质与正常健康人存在较大差异的人,比如因患有某些比较严重的疾病(如心脏病)或者由于某些其他原因而使其具有异于常人的身体素质(如神经衰弱)在受到外界因素(如挑逗、恐吓、殴打等)的作用下容易引起其自身潜在疾病的发作并且很有可能导致比较所料想不到的严重后果甚至引起死亡。这些特殊体质者在受到他人轻微的殴打或恐吓的情况下却发生了死亡的结果,而被害人死亡的直接原因都是特殊体质者自身疾病的发作。但是若没有前述行为,被害人可能不会诱发疾病而死亡。因而,由于加害人的轻微伤害行为却造成被害人死亡则可能涉及到现行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以及意外事件的认定,但是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个案的形式也不尽相同,这就给司法实践的认定带来一定困难,如何准确的定罪及量刑就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研究。先看两个案例:案例一:闫某与陈某发生口角,闫某朝陈某脸上打了一巴掌,陈某突然倒地不省人事,送医后死亡。法院审理认为,闫某动手打人使陈某重症冠心病急性发作致心脏病猝死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例二:张某与80 岁的王长俊发生口角,并对其进行踢踹,导致王长俊心脏病发作死亡。由于张贺系累犯,法院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年,
小议法学专业刑法学试题库建设的论文
一、刑法学试题库建设的作用和意义
(一)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巩固人才培养定位
传统的教考合一的情况下,学生在考前要求任课教师划范围降低难度,考后成绩不理想还要求助于老师,严重破坏了学校学风、考风的建设。而试题库的建设,会使学生认识到成绩的好坏取决于平时的努力程度以及对所学课程掌握与理解水平的高低,从而促使其树立端正的学习态度,认真学习并掌握刑法学课程的基本内容重点。因此,试题库的建设,不仅有助于形成重教重学的良好氛围,也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人才培养质量,更能巩固高校的人才培养方式。
(二)促进法学专业学生适应标准化考核制度及就业
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本科期间除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任务外,还可以通过社会考试获得各种从业资格证书,试题库的.建设则能端正学生的心态,学生将摆脱“投机”“押宝”等心态,学生在课堂上熟悉标准化考试环境,在多次标准化考试中培养自身应考能力,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从业资格证书的通过率,促进了法学专业学生就业。
二、高质量刑法学试题库建设的需求规范
(一)刑法学试题库建设的基本原则
刑法学试题库不是刑法学试题的简单拼凑与罗列,试题库建设应根据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组织与实施。教学大纲是教学内容的总体纲要,基本内容包括内容简介、教学目的与要求、讲授重点与难点章节要点及授课学时数等;考试大纲则规定了考试目的、考试性质、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等。
(二)刑法学试题库中的试题应具有一定规模
浅论刑法学的被害人问题论文
犯罪和刑罚作为刑法学的主要研究内容,本身与被害人都有着较为紧密的关系,从这个角度来看,被害人问题研究对刑法学来说至关重要。近年来,随着犯罪学的发展,被害人问题也逐渐演变为犯罪学中的重要内容,但是息息相关的刑法学中却相对缺少了该板块的研究,进而制约了刑法学中定罪量刑的发展。
1基本概念
“被害人”概念如果放置在刑法学中进行理解,将有着非常广阔的外延,这也导致长时间研究这个概念的学者始终不能在相关的研究方面达成共识。从犯罪学来看,被害人包括广义刑事被害人和狭义刑事被害人,前者主要是指个体、团体以及社会等等被害人,后者主要是指个体被害人。与广义刑事被害人相比,狭义刑事被害人不包括团体被害人和社会被害人。但是,也有一部分学者对这种划分表示了质疑,他们认为只要被害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都应该被划分为被害人。从上述的划分来看,犯罪学中关于被害人的划分有着较广的外延,不仅涵盖了犯罪案件中的直接受害人,还包括了相关的间接受害人。与犯罪学相比,刑法学相对较为严谨,因此,被害人的概念方面的界定也相对较为严格,范围也缩小了很多。与犯罪学相比,刑法学关注的问题侧重不一样,面对犯罪问题采取的应对措施也不一样。刑法学以人的行为为主要研究对象,更加关注人的犯罪行为。同时,刑法学对被害人问题的研究更加深入,涵盖的内容更加广泛,因此,在刑法学角度中针对被害人展开的概念界定较为明确,主要包括刑事案件中直接和间接受到损害和影响的人。具体的概念界定过程中,扩大了“被害人”的界定范围,在实际的操作中,为了提高刑法学角度中展开研究的可行性,更加有利于对被告人进行刑事责任的判定,保护被害人的切身利益,对“被害人”概念的界定应该明确一定的界定范围,主要将“被害人”定义为因为犯罪行为而直接受到精神、物质伤害的群体,这个群体也主要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不包括社会。
关于以学生为中心和以法律职业为导向视阈下刑法学教学设计的论文
摘要:以学生为中心、以法律职业为导向和以事实为进路,应该成为刑法学教学设计的基本理念。以学生为中心和法律职业为导向的教学理念要求在刑法学教学设计的基本依据中分析学生情况、教材特点和教师自身情况。以学生为中心和法律职业为导向的教学理念还要求在刑法学教学设计的基本内容中予以贯彻,即在刑法学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学环节中予以贯彻。
关键词:以学生为中心;刑法学;教学设计
一、刑法学教学设计的基本理念
(一)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
人在社会中的学习方式多种多样,但不管在哪一种学习方式中,学习的主体都是学生,教师只是学生学习的帮助者。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首先要求在教学设计的基本理念方面突出来。在考虑刑法学教学设计的基本理念时要毫不犹疑地将以学生为中心作为一种重要的教学理念,并将其贯彻到刑法学教学设计的各个环节。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在刑法学教学设计的基本依据的分析中也应该体现出来。应该在这一教学理念下分析授课学生的情况、分析所使用的教材的特点及分析教师自身的情况。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在刑法学教学设计的基本内容的分析中也应该体现出来。应该在这一教学理念下分析刑法学课程的基本教学目标、分析刑法学课程的教学方法及分析刑法学课程的教学环节。
(二)以法律职业为导向的教学理念
所谓以法律职业为导向就是在刑法学的教学中按照法律职业的特点来设计教学,让学生以虚拟的职业身份掌握将来从事法律职业应该掌握的刑法学知识。有必要指出的是,对于法律职业者,有广义论者、中义论者和狭义论者之分。本论文中的法律职业指最狭义的法律职业,即仅仅指律师、法官和检察官。刑法学学科的实践性本身决定了以法律职业为导向的教学理念的合理陛。在刑法学的知识形态中,无论是法条也好,理论也罢,最终都要指向刑事法治实践。而在刑事法治实践中运用法条与理论的主体就是律师、法官和检察官。故,刑法学课程的设计与教学必须贯彻以法律职业为导向的教学理念。
法学专业刑法学试题库建设论文
随着课程考试改革的深入,加强试题库建设已成为课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教考分离是改革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而试题库建设则是实行教考分离的前提与基础。从刑法学试题库建设的现状出发,阐述了刑法学试题库建设的意义、建设规范及现有成效。
一、刑法学试题库建设的作用和意义
(一)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巩固人才培养定位
传统的教考合一的情况下,学生在考前要求任课教师划范围降低难度,考后成绩不理想还要求助于老师,严重破坏了学校学风、考风的建设。而试题库的建设,会使学生认识到成绩的好坏取决于平时的努力程度以及对所学课程掌握与理解水平的高低,从而促使其树立端正的学习态度,认真学习并掌握刑法学课程的基本内容重点。因此,试题库的建设,不仅有助于形成重教重学的良好氛围,也有利于客观公正地评价人才培养质量,更能巩固高校的人才培养方式。
(二)促进法学专业学生适应标准化考核制度及就业
法学专业学生在大学本科期间除必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任务外,还可以通过社会考试获得各种从业资格证书,试题库的建设则能端正学生的心态,学生将摆脱“投机”“押宝”等心态,学生在课堂上熟悉标准化考试环境,在多次标准化考试中培养自身应考能力,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从业资格证书的通过率,促进了法学专业学生就业。
二、高质量刑法学试题库建设的需求规范
(一)刑法学试题库建设的基本原则
刑法学试题库不是刑法学试题的简单拼凑与罗列,试题库建设应根据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的要求进行组织与实施。教学大纲是教学内容的总体纲要,基本内容包括内容简介、教学目的与要求、讲授重点与难点章节要点及授课学时数等;考试大纲则规定了考试目的、考试性质、考试内容和考试要求等。
以学生为中心和以法律职业为导向视阈下的刑法学教学设计论文
摘要:以学生为中心、以法律职业为导向和以事实为进路,应该成为刑法学教学设计的基本理念。以学生为中心和法律职业为导向的教学理念要求在刑法学教学设计的基本依据中分析学生情况、教材特点和教师自身情况。以学生为中心和法律职业为导向的教学理念还要求在刑法学教学设计的基本内容中予以贯彻,即在刑法学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学环节中予以贯彻。
关键词:以学生为中心;刑法学;教学设计
一、刑法学教学设计的基本理念
(一)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 人在社会中的学习方式多种多样,但不管在哪一种学习方式中,学习的主体都是学生,教师只是学生学习的帮助者。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首先要求在教学设计的基本理念方面突出来。在考虑刑法学教学设计的基本理念时要毫不犹疑地将以学生为中心作为一种重要的教学理念,并将其贯彻到刑法学教学设计的各个环节。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在刑法学教学设计的基本依据的分析中也应该体现出来。应该在这一教学理念下分析授课学生的情况、分析所使用的教材的特点及分析教师自身的情况。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在刑法学教学设计的基本内容的分析中也应该体现出来。应该在这一教学理念下分析刑法学课程的基本教学目标、分析刑法学课程的教学方法及分析刑法学课程的教学环节。
(二)以法律职业为导向的教学理念 所谓以法律职业为导向就是在刑法学的教学中按照法律职业的特点来设计教学,让学生以虚拟的职业身份掌握将来从事法律职业应该掌握的刑法学知识。有必要指出的是,对于法律职业者,有广义论者、中义论者和狭义论者之分。本论文中的法律职业指最狭义的法律职业,即仅仅指律师、法官和检察官。刑法学学科的实践性本身决定了以法律职业为导向的教学理念的合理陛。在刑法学的知识形态中,无论是法条也好,理论也罢,最终都要指向刑事法治实践。而在刑事法治实践中运用法条与理论的主体就是律师、法官和检察官。故,刑法学课程的设计与教学必须贯彻以法律职业为导向的教学理念。
研究刑法谦抑性的价值刑法学学年论文
摘要:刑法的谦抑性具有重要的社会管理价值,特别在社会经济发展进入新时期、社会结构深化调整的重要阶段,对刑法谦抑性与价值进行研究与分析,有利于刑法谦抑性相关价值的顺利实现。从刑法的宽容性和有限性角度对刑法谦抑性的价值含蕴进行了解读,研究了刑法谦抑性的价值体现,进而提出了刑法谦抑性的价值整合的实践策略。
关键词:刑法;谦抑性;价值分析
引言
刑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社会管理手段之一。刑法谦抑性不仅是其内在的需要也是民主政治及法治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刑法的谦抑性也会相应调整,但是这种适应性的调整并不能以任何理由进行盲目的范围扩大或相对弱化。刑法谦抑性的调整与改革,必须以服务于社会整体的管理为中心。同时应保证刑法谦抑性价值在维护社会利益、保护个人基本权益等方面的最大发挥为前提。刑法最为法律的终极制裁措施,其自身的谦抑性不仅能够保证刑法本身的社会管理意义,同时也能够推动社会法治的科学化和人性化发展。
一、刑法谦抑性的价值含蕴
1、刑法的宽容性
刑法的宽容性是刑法谦抑性内涵所表现出的最基本特质。刑法的宽容性应从人道主义视角对其进行理解,宽容一词的含义能够最大化的释放刑法谦抑性的内涵主旨,并通过法律实践过程来呈现出刑法谦抑性的价值。宽容性并非是用刑法制裁措施的轻重来进行衡量,其主要体现在刑法制裁的目的性上。法律是社会对个人实施管理的措施,在用刑法对违法者进行法律制裁的时候,刑法的宽容性能够调整社会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对刑法宽容性的把握,就是对社会与个人之间关系的把握。通过对刑法宽容性的把握与运用,不仅体现了刑法谦抑性的内涵,更为重要的是发挥了法律的根本价值———平衡社会与个人之间矛盾性,保证社会公正性基础上最大化维护个人的权益。同时刑法的宽容性体现了社会制度的优越性一面,使法治社会更加人性化。在对违法者进行法律制裁的时候,法律制裁措施的选择有时可以从多种出发角度。刑法制裁是较为强硬的法律制裁措施,而民法制裁和行政制裁等法律制裁就相对弱性一些。如果这些法律制裁措施均适用于同一被制裁者,优先选取较为弱性的民法制裁或者行政制裁,而将较为强硬的刑法制裁作为最后选择。这就体现了社会对于个人的人道主义宽容性,也是刑法谦抑性价值在法律实践中的呈现。
刑法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范文
下面是应届毕业生网小编整理的刑法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一、研究或设计的目的和意义:
1.1研究目的
刑法学对犯罪动机的研究,目的在于在定罪量刑的过程中,犯罪动机所起到的作用。任何的犯罪行为,都是在一定的犯罪心理的支配下,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性行为。在刑法界也一致认为犯罪是人的主客观相互作用产生的行为,犯罪的助管方面就是犯罪动机,这就需要对犯罪动机进行认真的研究,虽然犯罪动机不是犯罪所必须具有的条件,但是却是在量刑时所需要参照的方面。
1.2研究意义
犯罪动机有助于我们科学的对犯罪的本质进行把握,准确的定罪量刑才能真正地实现刑罚的目的,更全面的发挥刑法的作用。通过对犯罪动机的研究,来确立犯罪动机在我国的合理地位。另外,不同的司法部门对犯罪动机的理解不同,就会做出不同的案件处理,这就导致很多刑罚的不公。这就需要对犯罪动机进行深入的理解,从而更加公平的处理各种案件。
二、研究或设计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1国外的研究现状
在国外,在刑事立法中对犯罪动机的问题引起了高度的'重视。在意大利,犯罪动机被作为一种犯罪行为的主观因素在定罪和量刑中得到了充分的考虑,在《意大利刑法典》中,就对犯罪动机的不同对所需负责的刑事责任给予了定量;在德国,犯罪动机被当做定罪量刑的一个要件来处理的,德国刑法对犯罪人量刑的依据主要强调的是犯罪动机;在英国美国的刑法体系中,对犯罪人的定罪量刑主要取决于这个人的犯罪动机,犯罪动机时常影响着量刑的大小,起着很关键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