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年论文的格式
学年论文一译“课程论文”。指高等学校人文科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师范类专业本科学生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某一学期内,在教师指导下就给定的课题独立进行研究所写出的小论文。格式指书信、条文等的书面标准、范本
学年论文的格式1
强化教学中的反思,提高调控应变能力
教学中的反思具有调控性,能使教学优质高效地进行,并有助于提高教师的教学调控和应变能力。课堂教学的内核在于发展学生的主体性,如果学生的反应是无动于衷,教师自以为讲得精彩也只是“自我陶醉”。年轻教师应根据教学过程中学生的情况及突发事件,捕捉教学中的灵感,及时调整教学节奏和教学行为,优化自己的教学方法、教学语言,注意师生间的和谐统一,营造良好的课堂环境,提高课堂效率。
1.反思课堂气氛
新课程背景下,课堂教学追求的理想目标是“活而不乱”。一方面,年轻教师应充分关注学生的需求,避免满堂灌的教学方式,感觉课堂气氛比较沉闷时,应尝试给学生自由支配的时间和空间,使学生最大限度地处于积极主动的学习状态,让课堂成为充分展示学生独特个性的舞台。另一方面,有的课堂表面看起来气氛异常活跃,但也要注意一定程度上是否忽视了对学生课堂参与的分析,是否区分学生的参与是主动参与还是被动参与,是实质性参与还是形式性参与,是否肯定是学生内化后参与的一种真实表现。
2.反思学生反馈
学生是带着自己的思考、灵感、认知习惯参与课堂活动的,因此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可能会爆发出许多意想不到的闪光点和错误。对于学生提出的疑问,年轻教师要善于聆听并顺着学生思维的方向、根源及时作出解答,鼓励其积极思考;对于学生(特别是基础较弱的学生)出色的课堂答题,年轻教师要善于用口头语言或肢体语言加以肯定与赞赏,激励其学习热情;对于学生回答或板演的错误,年轻教师应抓住机会积极利用,引导学生参与分析、评价、反思,为课堂教学服务。
3.反思难点突破
教学难点孕育着丰富、曲折的认知探究过程,孕育着对学生进行思维训练的良机,孕育着培养学生独特体验的素材。在提倡教育“以发展学生为本”的今天,教师一路铺垫化难为易的突破难点的教学方式值得推敲,学生是否真正克服了难点,能力得到了升华还是个未知之数,而且也违背了尊重学生个性的教学理念。年轻教师不防试着尝试先放手让学生自主探究、大胆质疑,让不同层面的学生从不同角度去思考问题,在争论中丰富提升认知。最后由教师居高建瓴地加以分析,排解学生存在的疑问。这样的处理方法,不仅让学生突破了难点,也使年轻教师掌握了大量不同学生思维习惯、认知水平的第一手资料,对教学大有裨益。在这个过程中,年轻教师只需顺势而发,不用考虑课堂的完整性节奏性等问题。
学年论文的格式2
1、论文题目
论文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读者通过题目,能大致了解论文的内容、专业的特点和学科的范畴。
2、论文摘要
论文摘要应概括地反映出学年论文的目的、内容、方法、成果和结论。
3、关键词
关键词一般为3~5个,按词条的外延层次排列(外延大的排在前面),关键词之间空两格,最后一个关键词后不用标点符号。
4、目录
目录作为论文提纲,是论文各组成部分的小标题,文字应简明扼要、层次清晰。应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
5、论文正文
论文正文是学年论文的主体和核心部分,一般应包括绪论、论文主体及结论等三部分。
绪论是学年论文主体的开端,一般应说明学年论文的背景及目的、国内外研究状况和相关领域中已有的研究成果、本课题应解决的主要问题等。
论文主体是学年论文的主要部分,应该结构合理,层次清楚,重点突出,文字简练、通顺。
结论是学年论文的总结,是整篇论文的归宿,要求精炼、准确地阐述自己的创造性工作或新的见解及其意义和作用,还可进一步提出需要讨论的问题和建议。
6、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学年论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反映学年论文的取材来源、材料的广博程度和材料的可靠程度,也是作者对他人知识成果的承认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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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绪论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1.2 研究方法
1.3 研究现状
1.4 创新之处
第 2 章 清代讼师的基本情况
2.1 讼师的发展历程
2.2 讼师与其他法律职业的区别
2.2.1“讼师”与“讼棍”
2.2.2“讼师”与“代书”
2.2.3“讼师”与“幕僚”
2.3 清代讼师兴盛的历史背景
2.3.1 人口膨胀
2.3.2 财产流动性和可转移性
2.3.3“关系”文化
2.4 讼师的诉讼职能
2.4.1 代写词状
2.4.2 代为交涉
2.4.3 代替谋划
2.5司法制度对讼师的限制
2.5.1 禁刁讼与滥讼
2.5.2 查拏讼师运动
2.5.3 加强代书责任
第 3 章 对清代讼师的法律文化分析
3.1 官方对讼师的评价
3.2 民间对讼师的评价
3.3 讼师社会评价低的原因
3.3.1 无讼思想
3.3.2 法律道德化倾向
3.3.3 讼师参讼手段
3.4 讼师的价值
3.4.1 满足百姓需求
3.4.2 唤醒个人价值
3.4.3 职业确有楷模
第 4 章 传统讼师法律文化对当代中国律师职业发展的启示
4.1 律师的发展
4.1.1 律师制度的起源
4.1.2 律师制度在中国的发展
4.1.3 律师与讼师的比较
4.2 当代中国律师的困境
4.2.1 观念文化的偏见
4.2.2 制度实践的排斥
4.3 对当代中国律师职业发展的启示
4.3.1 落实法律法规规定
4.3.2 转变政府民众观念
4.3.3 加强律师自律自治
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