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法官自我鉴定

预备法官是指即将进入法官队伍的一些待培训人员。他们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只能从事一般后勤、行政工作,或者代替书记员的职位,但是不能作为审判人员参与案件审判。自我鉴定是个人在一个时期、一个年度、一个阶段对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等表现的一个自我总结。写作应该篇幅短小,语言概括、简洁、扼要,具有评语和结论性质。

  预备法官培训期间,授课老师精心准备,课程内容涵盖民事、刑事及行政审判理论及实践,既有对当前司法改革的深入讲解与探讨,又有对廉政建设和团队建设的独到见解。这段时间的集中培训,我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在专心倾听讲座的过程中受益匪浅、深受启发。为今后如何做好一名法官夯实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思想上,法律信仰更为坚定。“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授课老师告诫我们,作为一名预备法官,我们必须信仰法律,因为其依据法律规定做出的判决才可能被当事人信服;同时,“没有信仰的法律将沦为僵条,没有法律的信仰将沦为狂信”,我们又不能盲信法律,不能教条式的解释法律,而应该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凭借常识、常理、常情进行判断,从相关法律中选择最能体现公平正义价值的条文,做出应有的判决结果。同时,我们要提高拒腐防变、抵制各种诱惑的能力,严于律己,对腐败持“零容忍”态度,否则将一败涂地、身败名裂,被钉在罪恶的耻辱柱上。

  学习上,专业技能存脑中。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本次培训专门设定民事、刑事及行政庭审观摩,让我们学习法官如何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以查明案件客观事实,以及根据既定的事实,如何胸有成竹的准确依据法律条文,这就需要法官必须利的器。一方面,我们面对庞大且更新过快的法律体系,必须加强对法律条文的熟知和理解,做到目无全牛,为实现实质上的公正做准备。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注意开庭审理中保持端庄中立,让当事人看到形式上的公正。此外,司法礼仪课程,让我们学到在接待当事人时应当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努力让当事人息诉止争,案结事了。

  作为一名即将走入审判岗位的预备法官,我应当具有坚定的法律信仰,培育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掌握高超的庭审技巧 ,在审判实践中做到不偏不倚、廉洁自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自己参与的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