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论文

论文常用来指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的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文章,它既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又是描述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的一种工具。论文一般由题名、作者、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和附录等部分组成。论文在形式上是属于议论文的,但它与一般议论文不同,它必须是有自己的理论系统的,应对大量的事实、材料进行分析、研究,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知识产权的论文1

  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点,高校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参与者和实践者。为了使我国高校培养出的新闻学学生更好地适应时代的需要,必须加强各种能力的培养,新闻学知识产权课程应当以提高学生创新意识和能力为根本教学目标,合理安排,建立以理论为支点,以提高新闻学学生的知识产权应用能力。

  [关键词] 新闻学专业学生 知识产权 教育

  一、加强对新闻学大学生普及知识产权的紧迫性

  1.是素质教育的需要。在经济国际化的新形势下,网络技术发展迅速,知识经济开始进入百姓生活,知识产权的保护越显重要。对在校大学生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知识,让学生了解知识经济中的知识产权法,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懂得尊重他人的智慧成果,这是新时期大学生应有的素质。新闻学专业学生是未来中国传媒的主要力量,知识产权素质应为其综合素质的一个重要方面。知识产权是创新的产物,知识产权素质教育可以训练学生保护、运用创新成果的能力。

  2.是时代的需要。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成为社会人力、资金、自然资源以外最重要的资源,它作为一种包含财产权内容的民事权利,它保护的对象是无形的知识、是创造性的智力成果。知识产权素质就是运用、创造、保护、经营知识成果的基本素养和基本技能。传媒成果的产权化是知识经济时代的根本特征之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创新的成果知识只有实现产权化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大学生毕业走向社会,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知识产权问题。

  3.是传媒产业发展的需要。在日益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传媒业如何应对WTO环境下的传媒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是一个迫切需要重视的问题,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媒体与法治研究室主任王军副教授认为,我国传媒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个方面的问题和难点:一是传媒业缺少代表广大作者利益的知识产权联盟组织。在西方国家,这种中立的知识产权联盟组织发挥着重大作用,可以有效地为作者维权,如法国的记者协会、美国电影家协会、英国演出权利协会、日本的文艺着作权保护同盟等。二是传媒业的领导层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淡漠。知识产权在领导嘴里或许是经常提到的词,但是真正落实到知识产权保护或者说要投入去研究这个问题,有很多单位的领导就不是很重视。三是传媒业从业人员普遍缺乏系统、完整的知识产权教育训练。

  二、现有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现状及弊端

  1.在专业设置下,把知识产权专业归属于法学系列,忽视了对理工类、综合类学生的知识产权教育。在中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起步较早、培养人才数量较多、师资力量较强、社会影响力较大的第一“梯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清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第二“梯队”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所、同济大学知识产权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中心、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第三“梯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暨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西安交大知识产权中心、上海交大知识产权中心、中山大学知识产权学院、西北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重庆工学院重庆知识产权学院、山东大学等等都未涉及理工类、综合类大学。 根据有关专家对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11所在我国有影响的理工类和综合类高校的调研统计显示,上过知识产权课程的学生不到学生总数的5%。

  2.师资资源不足,理论水平有待提高,教学方法单一,重理论、轻务实。在教学中,一般以理论教学为主,注重教授着作权法、商标法和专利法,较少涉及知识产权管理、转化、自然科学、生物技术等内容,而且教学方法单一。

  3.教材编写良莠不齐。目前,知识产权教材种类繁多,各个学校的教师,不管是否从事知识产权专业都来编写教材,造成教材质量良莠不齐,某些观点不一甚至相左。

  三、加强对新闻学大学生普及知识产权素质基本知识的对策措施

  1.改革高校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内容体系。在课程设计上,首先应注重内容的系统性和前瞻性,除介绍传统的专利性、商标法、着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内容外,还要讲解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生物技术知识发展等热点问题,既要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教授,更要重视知识产权创造、投资、管理和运用的相关知识传递,并充分利用典型案例教学法以及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来增强授课的生动性和直观性。

  2.扩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渠道,探索多种形式的实践性教学。高校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基本途径是将知识产权教育纳入正规的教学体系,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应开设知识产权必修课和选修课。此外还应扩宽教育渠道。如定期举办知识产权系列讲座,聘请知识产权专家就国内外传媒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典型案例,知识产权的最新进展与动态进行介绍。建立校内知识产权网络教育咨询平台,利用网络的进行资源共享,扩大知识产权宣传的影响面。加强校媒合作,组织学生学习知名传媒单位的经验。

  3.加强知识产权师资培养和引进力度,合理配置各种教学资源。目前,我国从事知识产权

  教学的主要是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其自身的学科知识结构单一,实际经验不足,难以满足对学生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的需求。师资短缺问题可以从两方面解决:一是自主培养。可以重点选派本校有一定基础又具有其他学科背景的教师或知识产权管理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系统培训,整合到知识产权专职教师队伍中来。二是引进人才。引进的重点应该放在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兼职教师,如校外聘请优秀的知识产权律师、代理人兼职授课,弥补专职教师实践能力较弱的缺陷。

  在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知识产权教育势在必行,高校最为人才培养基地,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不仅要分阶段、多模式、多途径培养,还应合理利用和挖掘知识产权人才的潜能。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背景下,高校应该积极探索,克服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不断为国家输送所需要的知识产权人才。

知识产权的论文2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越发成为企业发展的一大利器,对于促进企业品牌知名度和经济效益,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企业在知识产权的开发、保护和运用阶段也需要付出极大的投入费用。单纯依靠传统的筹资方式解决这笔开销,已经无法满足企业迅速发展壮大的需要。基于这一背景,知识产权证券化应运而生。

  一、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内涵及主要类型

  (一)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本内涵

  “知识产权证券化”即拥有知识产权或者被授权享有知识产权权利的企业将其享有的知识产权作为债权,交由特殊机构—SPV进行综合评估、担保和包装,并将其作为可流通债权进行发行和流通以实现资本的融通的金融操作形式。知识产权证券化是一种知识产权与资本的有机结合,它将知识产权作为可估值债权,并将债权发行为证券进行流通融资。知识产权证券化也是一种债权利益的证券化,是融资方式的一种,建立在知识产权的价值之上。

  知识产权证券化需要多方主体的行为才能够形成,第一是证券发起人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或授权使用人;第二是以资产证券化为目的进行经营操作的特设机构即“SPV "(Special Purpose Vehicle);第三是证券投资者即资本提供方。知识产权证券化在进行操作时需要通过一系列交易流程:首先,知识产权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作为证券的发起人,需要将其可能取得的收益转化给特设机杯少一一“SPV ";其次,"SPV "需要将知识产权行信用评级,以确定其价值;第三,"SPV”根据其评价结果及发起人要求进行信用增强操作,以对其进行包装和升值。

  (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主要类型

  知识产权证券化作为一种新型的资本融通方式,其基础是证券化的知识产权权利本身或知识产权债权。按照资产标的不同,知识产权证券化可表现为以下3种不同的形式。

  第一,知识产权权利证券化。这种方式将知识产权作为基础资产,即以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为基础,将这些权利转变为商品而形成的收益作为企业现金流量。这些商品形式可能表现为知识产权权利的实施、销售、许可使用和转让等。知识产权本身是一种法律权利,其在转变为证券以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知识产权权利证券化具有较大风险。

  第二,知识产权债权证券化,它将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费、实施后形成的商品费用等债权费用作为基础资产,并将这种债券收益作为证券化的投资。知识产权债权证券化以知识产权商品化的成果作为基础资产,其期望值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实践性意义

  (一)知识产权证券化化解了中小企业的资金风险

  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方式将企业的知识产权作为融资的方式,能够避免将企业的整个资产投放到具有较高风险的证券市场,同时企业还能通过知识产权获得流动资金,从而化解了企业的资金风险。传统的资金融通需要企业具备良好的信用,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方式,则更重视对知识产权预期收益的信用评价。因此,中小企业能够更加容易获得资金支持。

  (二)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企业的主动创新能力

  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往往而临着资金支持的压力,企业的自主创新受制于自身的资金现状。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研发往往需要通过银行借贷或者民间资金进行,这种方式需要而临的风险极大。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方式,中小企业能够获得更多的现金流用以生产和创新,企业也能够通过社会的资金池获取独立的发展。

  (三)知识产权证券化促进知识产权融资作用的发挥

  相较于从银行获取的担保贷款来说,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向社会发行证券能够获得较低的利率,以更小的代价实现融资,并通过证券化的方式最大限度的发挥所获取资金的作用。知识产权证券化能够更大限度的发挥知识产权权利的价值,也能够促使知识产权所有者或授权使用人从中获取更多的资金。

  三、知识产权证券化而临的风险分析

  知识产权证券化最根本的目的是要从投资人处获取更多的现金支持,这不仅关系到企业知识产权的转化,也关系到证券发行的成功。对企业所拥有知识产权及其权利的综合评估是进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前提。知识产权所具有的不确定性特征可能会影响到信用评级的结果。知识产权的不确定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而:首先,知识产权不是有形资产,其本身的无形性决定了其评估方式的复杂性。通过不同的方式对知识产权做出的评估也会有所不同。知识产权不同于固定资产的评估方式,对知识产权的评估需要制定更为严格的标准。同时评估方式也具有不同的方法体系,采用成本评估法与采用收益评估法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其次,知识产权权利转让给“SPV"时"SPV”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可能会形成一定的相似性或冲突性。这些资源之间的互补或互斥可能会导致知识产权本身价值的降低,知识产权融资可能无法实现功能最大化。另外,知识产权权利是一个具有期限的权利,其需要在动态的环境中实现价值,一旦社会技术进步或者科技发展,知识产权具有的价值可能会被破解、吸收,知识产权本身可能不再具有资金投入价值。知识产权权利的动态实现过程也可能会受到市场本身的冲击,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或市场弊端,例如盗版现象的出现都将会导致知识产权权利的瓦解。

  四、知识产权证券化风险的防范对策探究

  (一)综合评估知识产权价值,合理分担现金流风险

  要实现知识产权证券化首先要评估知识产权的信用评级,笔者认为,应当选择优质的知识产权进行证券化。优质的知识产权具有以下几个标准:首先,优质知识产权需要具有可预见性。这需要在现有的条件之下,对知识产权可能产生的价值进行估算,并选择能够变现的知识产权作为可证券化的知识产权。其次,优质知识产权需要能够拥有稳定性。知识产权要尽可能的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甚至占有垄断性的市场地位。另外,优质知识产权还需要具备可控性。可控胜是指知识产权要满足权利归属明确,难以被复制的能够尽可能降低风险的知识产权。

  (二)完善知识产权公示及登记制度

  建立健全资产证券化法律法规,强化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监管,利用制度的优势来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降低知识产权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性。完善的知识产权公示与登记制度能够有效的实现知识产权的可查询化,能够减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发生。立足于信息技术的知识产权公示与登记制度能够将知识产权信息公示出来,保证投资人能够从网络上查询到知识产权的形态、知识产权证券化过程中的担保或转让行为,能够利用公众监督的力量实现知识产权公示登记制度的目的。也就是说,利用法律的规范性作用约束知识产权证券化发起人的行为,最大限度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权利,最大限度的维护资金的安全。

  (三)明晰合同责任分配,确立发起人担保义务

  知识产权证券化需要受到合同的约束,对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等内容应当详细完善,必须对合同的责任分配进行严格审查,以减少合同漏洞,出现责任不明的状况。合同内容中,知识产权证券化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费用的承担问题需要明确说明。关于知识产权年费问题、发生侵权时的维权问题、赔偿额的归属问题等都要做到明确具体。另外,对于知识产权证券化发起人的担保义务也需要予以明确。

  五、结束语

  知识产权证券化能够推动我国企业更加积极的进行创新研发,企业也能够通过知识产权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但是知识产权证券化也面临着诸多的市场风险、交易结构风险和法律风险,所以,企业需要从制度层而、评估方法方而和合同等方而进行完善,以更好的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进程,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知识产权的论文3

  [摘 要] 在法律制度体系中,知识产权制度是近代为推动科技进步、经济繁荣而作出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以数字技术为特 征的知识经济时代,竞争主要是指知识、人才和教育的竞争,知识产权及其法律制度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 突出和重要,在对它的保护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冲突也不可避免地成为了关注的重点。

  [关键词] 知识产权;私权;知识共享

  一、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

  知识产权制度从其产生到现在,只有两三百年的时间,但历经从工业革命到信息革命的不同时期,其发展过程就是一个科技创新和法律完备相互作用、相互促进的过程。知识产权制度伴随着工业文明而生,它不仅适应着科技和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且也通过设定的法律机制推动着科技进步和经济增长,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激励机制在于明确赋予知识创新者以某种特权,让其对自己的成果在一定的期限内享有独占权。依靠这种独占权,可以获得创新带来的超额利润,在激发创新者争取自己利益的同时,客观上也实现了社会的利益,促进了经济的繁荣。这是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的最基本的理由。同时,我们也看到,对知识创新者进行保护,还基于客观的实际情况。一方面,创新者在创新的过程中要投入相当大的精力和成本,并承担产品上市后的风险;另一方面,知识特有的共享性决定了它可以轻易地被复制和传播,其自身生存能力的脆弱性决定了政府的干预和保护,防止和制止别人非法占有的任务就必然由政府承担。政府的成本在保护得力的情况下,可以由相应知识产权产生的税收收入弥补。如果政府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力,则会严重挫伤创新者的积极性,也会造成资源和人才的流失。

  对知识产权私权属性的肯定,为权利人提供了最经济有效而持久的创新动力,保证了科技创新活动的不断发展,促进了社会先进生产力的快速增长。对知识产权交易制度的确立,则促进了知识技术的广泛传播与利用,达到知识技术效用或利益的最大化。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和惩处,既是对产权所有人的利益保护,也是对市场竞争的规范管制。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世界贸易组织关于知识产权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作为我们必须遵守的协议,也要求我们尽快完善我们的知识产权制度,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二、知识产权保护必然引发利益冲突

  我们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必须认识到,知识产权的权利设定能给予权利人相应的物质激励,但知识产权并不必然保护权利人利用权利无限地获取利润。维护权利人的权利并非是知识产权制度的终极目的,鼓励促进技术创新和维护公共利益才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基本宗旨。TRIPs第7条规定:知识产权的保护和权利行使,目的应在于促进技术的革新、技术的转让与技术的传播,以有利于社会和经济福利的方式去促进技术知识的生产者与使用者互利,并促进权利和义务的平衡。随着经济全球化、国际市场一体化进程的加快,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及其实践的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知识产权领域的利益冲突愈加激烈,微软的价格歧视和捆绑销售案件、南非公共健康危机事件等都凸现出知识产权保护和禁止滥用中平衡协调利益冲突的必要性,其中主要体现为个体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冲突。

  知识产权的基本性质是民事权利,是私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个体利益是知识产权制度的中心内容。但是对知识产权进行限制以满足社会公众利益也有着迫切的需要和法理的正当性,在公共健康问题下个人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冲突显得更加突出和现实。如何妥善协调知识产权中个体利益与公众利益的冲突,成为知识产权保护中必须解决的根本性问题。

  作为一个客观范畴,利益是人们受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制约的需要和满足需要的手段和措施。“利益决定着法的发展和运作;法律影响着(促进或阻碍)利益的实现程度和发展方向。”①“法学家所必须干的就是认识这样一个问题,并意识到这个问题是以这样一种形式向他提出的,即尽其可能保护所有社会利益、并维持这些利益之间的、与保护所有利益相一致的某种平衡或协调。”②

  知识产权人个体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之间存在着冲突。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个人利益有着坚实的现实依据和法律逻辑。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是通过保护和鼓励知识产权人的发明创造进行的;其法律权利的设定也是针对特定主体(知识创新者)的,完全符合法治精神并已经得到广泛认同。知识产权权利人法定权利的确定是对社会公众的一种义务要求和权利限制。但对独占权的保护过度,会妨碍知识的传播和应用,限制公众对技术的使用,而且享有独占垄断权的产权人没有竞争压力,不会努力地进行技术开发,最终不利于社会的技术进步和经济的发展。近年来,实践中出现的过多强调权利人的权利而导致权利人滥用权利的纠纷屡有发生。

  现代社会权利义务体系要求人们在主张权利和行使自己的权利时,注意“度”的限制和约束,顾及他人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在协调个人利益和公众利益时,应在个人和社会之间寻求适当的平衡,使赋予人类的自由、平等和安全在最大程度上与公共福利相一致。

  三、知识产权保护与知识共享的冲突

  《世界****宣言》第27条在宣布每人都有权保护其创作的任何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所产生的精神与物质利益的同时,也宣布“每个人都有权利自由参与社会文化知识,以享受艺术和分享科学的进步与利益。”可见,保护自身创造的知识产权与分享社会文明的成果均属基本****,两者不可偏废。

  对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共享冲突的不同抉择会衍生出不同的情况。前苏联和少数发展中国家的立法曾经出于发展国家经济和文化的需要,限制知识产权创造者的利益,甚至规定绝对限制私权的制度,这种做法完全剥夺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利益,挫伤了科学技术研究者的积极性。与之相对,绝对地将知识产权视为个人的财富而排斥社会利益,或不加分析地允许知识产权人完全自由的行使其权利,都可能有损于社会公益。对于后者,我们可以从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共健康危机问题来看,特别是国际社会发生的与公共健康相关的重大知识产权事件引发了激烈讨论。

  全球公共健康危机所造成的影响超出了人们对公共健康问题的关心,引发了全球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合理性的讨论,知识和技术是应当由私人企业为其个体利益所垄断,还是应当促进社会发展,用于帮助减少贫困、饥饿和疾病,这是讨论的中心问题。考察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知识产权不是绝对的财产权,在具有私权性质的同时,还具有公有性和共享性。从知识产权的产生来看,知识产权就具有个人创造性和社会性的特点。一方面,知识产权产品中深刻体现了创造者的个人风格,是个人创造性活动的产物。

  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又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产物,任何一个知识产品都是在继承前人优秀成果的基础上加以扬弃的结果。因此,仅将知识产权视为个体的绝对性财产并不确切。从知识产权的最终归属来看,绝大多数知识产权的产品最终都进入了人类社会,成为全社会共享的财富,所以,如果将知识产品绝对视为个人财富而拒绝排斥社会公益,不仅歪曲了知识产权保护的最终目标,并且也极大地损害了社会公众利益。

  知识产权保护的限制和知识产权的共享,是直接基于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目的。首先,知识产品的创造活动是一个连续的历史过程,必然要对前人成果进行兼收并蓄,这时,知识产权的创造者如果以独占权阻止他人对该产品的再创造就有悖于对社会科技发展的追求,在法律制度中对知识产权保护进行限制以及适当共享知识产权显得更为符合社会公众利益。其次,发展公众教育和保障公众健康也是各国普遍推行的公共政策。在保护知识产权人的个****利的同时,不应该使得这个知识产权成为妨碍公众受教育和健康保障的阻力。“这实际上是一种权力冲突——作者或所有者及其子孙后代的权利与社会公众在获取人类文明的权利之间的冲突。”③同样,这也会产生一个冲突,“没有合法的垄断就不会有足够的信息生产出来,但是有了合法的垄断又不会有太多的信息被利用。”④

  可以预见,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共享的冲突问题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会存在,忽视这个问题,可能会导致社会公众利益的损害和知识产权制度的困境。在当前各种利益冲突明显、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正确认识和协调这种冲突就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四、垄断利润和技术进步的冲突

  技术进步可能形成垄断,也可能打破垄断。在这里,我们更为关注的应该是基于知识产权的垄断利润与技术进步的冲突。这两者有时是统一的,为了谋取垄断利润,知识产权所有人通过继续创新来保持其垄断地位,这时垄断利润是以技术进步作为前提和保障的。有时,由于关键技术的掌握形成事实上的技术垄断,进而为了垄断利润而放弃或阻碍技术进步,或者主观阻碍先进技术的适用,这时,两者是冲突的。正如微软案件中一审法官杰克逊指出,“微软占据的市场份额过大,且其对市场的占有是通过对参与竞争设置过高要求实现的;由于这种参与竞争的障碍,消费者缺少对产品的可选择性,而阻碍竞争也就阻碍了技术创新”。⑤

  另外,实践中还存在的典型情形就是恶意闲置专利,阻碍技术利用。闲置专利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专利本身没有商业价值,不能形成消费者所需要的产品,或是社会上已有更先进的专利技术或产品;第二种是恶意闲置专利。专利所有人注册或收购专利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别人获得或使用类似专利,以阻止竞争对手。在美国和其他一些发达的工业化国家,以收购方式获取他人专利技术和商标,并使之闲置起来的做法可能被判为违反反垄断法或促进竞争法。也有不少国家的专利法中明确禁止闲置专利,并设有强制许可的规定。

  实践中,我们很难界定垄断利润和技术进步的关系。传统的市场经济观点认为,⑥竞争机制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优胜劣汰,即在竞争中那些低效率的企业被淘汰,而高效率企业和优质产品则能够长期立足于市场,因此,这会迫使厂商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通过发明或引进更先进的技术设备来降低成本,从而在客观上有利于推动整个社会的技术进步。而在垄断行业中,由于进入壁垒的存在,垄断者无须考虑如何降低成本,只要靠排斥和限制竞争者的进入,就可以长期坐享超额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垄断厂商往往缺乏技术进步和创新的动力。因此,从整个社会来说,垄断往往被认为是阻碍技术进步的一个重要因素,而打破垄断、促进创新和技术进步就成为反垄断的一个重要目标。如何调和技术进步与高科技产业自身垄断特性之间的内在冲突?这个问题愈来愈引起了司法界、学术界与企业界的关注。

  对于“垄断会抑制技术进步”的观点人们也存在不同意见。在很多情况下,技术进步的一个重要推动因素是研发活动。而研发活动往往需要经过较长时间才能产生效益,而且需要大量投资。但在高度竞争性的市场中,由于厂商规模较小,难以进行数额不菲的研发投资;相反,垄断厂商实力雄厚,一旦愿意从事创新活动,就能够更快地促进技术进步。因此,这部分人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否存在垄断,而在于垄断厂商是否具有进行研发投资的“动力”。解决好了这个问题,垄断反而会比竞争更有利于推动技术进步。

  21世纪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必须依赖于科学技术的创新。然而,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创新及其成果一旦在知识产权领域得到应用,必然形成技术优势和产品优势,从而有可能导致对该产业产品市场的某种垄断。知识产权领域(或高科技行业)自身存在着产生垄断的发展机制。高科技行业的特征之一在于技术的不断推陈出新、产品的不断推陈出新。这样,率先开发出新产品和新技术的企业在被模仿者赶上、竞争对手超越之前,会在一段时间内凭借自己的“先动优势”取得较大的市场份额,即形成所谓的“垄断地位”,从而获取垄断利润。

  总之,技术创新活动以及成果的应用,的确可以形成产品市场的合理垄断;在一定条件下,这种合理垄断有可能转化为不合理的非法垄断。在促进技术创新活动与限制垄断这一冲突面前,我们正面临着艰难的抉择,知识产权保护应当从兼顾个体利益和公众利益的要求出发,实现这两者的平衡。

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的探讨论文(精选8篇)

标签:教育毕业论文 时间:202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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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乃至工作,大家肯定对论文都不陌生吧,借助论文可以有效训练我们运用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的能力。那么一般论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的探讨论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的探讨论文 篇1

  摘要:对个人或者企业知识产权是对技术创新成绩的保护,是技术拥有者通过法律手段保护知识产权的有效方式,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是对技术创新的支持,由此可见,知识产权保护与技术创新之间存在十分密切的联系。技术创新只有通过知识产权的保护,才能将技术创新进行转化,形成我们有利的知识技术竞争形势。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创新;关系

  一、对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的基本概述

  技术创新在广义上的概念其实是对生产技术的创新,即将全新的生产技术引入生产过程中,通过对生产技术的创新,以此完成经济效益的获取[1]。人们对于创新的应用十分广泛,各个工作领域都可以被应用到,其中在经济领域中创新主要被应用于通过技术创新推进生产技术、经济效益的发展。知识产权在概念上是指对思想以及专利等进行法律意义上的保护,同时知识产权也是对人们在进行文化知识创造以及技术创新的过程中,对其成果进行保护的有效途径[2]。因此,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对知识、技术拥有者的尊重与保护,是对知识技术成果的维护。知识产权自身是无形的,由于知识产权是对知识成果的保护,所以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体现,同时知识产权自身又是可以复制的,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一定的知识成果在网络中都可以进行通过一定的方法进行借鉴;另外知识产权还存在一定的特有性,即知识产权专利。

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贸易中的问题及对策论文(通用11篇)

标签:其他类论文 时间: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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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各领域中,大家对论文都再熟悉不过了吧,借助论文可以有效训练我们运用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的能力。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论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贸易中的问题及对策论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贸易中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篇1

  摘要: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时代,知识产权保护也已经变为了国际贸易中所研究的重要课题的一项。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所占的比重也在不断增长,知识产权的作用也变得更加重要,伴随着中国正式进入WTO,如何增加我国人民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使国民真正意识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将有助于我国对外发展经济。本文主要分析了当前我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知识产权相应保护的对策。

  关键词:知识产权;国际贸易;问题;对策

  1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知识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是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依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能产生剩余价值的只有物质资料的生产,但是知识产权是一种非物质经济,它本身并不会产生剩余价值,仅有参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分割才能够产生价值。许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经常通过压低产品的价格,从而使得与知识有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得以提高,这样导致其可以在国际贸易中取得很大的竞争力。知识产权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它的地位也在国际贸易中显得越来越重要,知识产权在国际上与服务贸易、货物贸易相提并论,足可以说明它的重要性。

探究知识产权法律对技术创新的功能及影响论文

标签:经济毕业论文 时间:2021-08-31
【yjbys.com - 经济毕业论文】

  无论是在学习还是在工作中,许多人都写过论文吧,通过论文写作可以培养我们独立思考和创新的能力。相信写论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探究知识产权法律对技术创新的功能及影响论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摘要:

  知识产权在技术创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两者是源泉与动力的关系。本文首先对知识产权和技术创新的关系进行阐释,进而分析了知识产权法对技术创新的重要性,并加快技术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商业化进程、完善技术创新投资中知识产权法的建设、将知识产权管理引入高校科研评价机制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技术创新的策略,从而加快技术创新进程。

  关键词:

  知识产权法律;技术创新;功能;影响;

  引言:

  在国家的创新体系建设中,技术创新占有重要的位置,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法相互依存,但是我国当前的知识产权法还不够完善,知识产权相关的一些制度建设还存在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深入探究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的关系,认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应用有效手段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的建设,是当前技术全新工作发展的必要途径,从而实现在技术不断创新的过程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与技术创新的关系

  (一)知识产权是技术创新的源泉

  科技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催生了知识产权法,同时也推动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在科技与法律的结合下,使得技术创新向着健康的方向发展。知识产权法也在不断地完善之中,使得相应的技术、品牌获得法律的保护,使得研发者真正意义上的拥有了自己的成果。知识产权法能够对科研成果进行全方位的保护,进一步将就是维护了企业的利益,在有法律保障的基础上,知识产权法极大地刺激了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成为技术创新活动的源泉。

知识产权法论文

标签:教育毕业论文 时间: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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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乃至工作,大家都有写论文的经历,对论文很是熟悉吧,论文是探讨问题进行学术研究的一种手段。那么一般论文是怎么写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知识产权法论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摘要]

  知识产权法的部分归属是联络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严重疑问,关于知识产权的法令适用有严重效果。这篇文章在对现有观念进行剖析的基础上,指出知识产权法是民法特别法,这关于清晰知识产权法的部分归属,加强知识产权维护都有着主要的含义。

  [关键词]

  知识产权法;民法;世界法;归属

  【中图分类号】D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244(2014)03—052—1

  我国为了在竞赛日趋激烈的高科技领域中占据一席之地,并在全球化的经济开展中处于有利位置,实行了知识产权强国战略。一个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能否成功,最为要害的即是树立一个合理完善的知识产权准则,并经过知识产权维护构成一个公平合理的技能立异环境,一个赋有功率、有条有理的立异次序。因而,加强知识产权准则建造,加强知识产权立法与法令作业,清晰知识产权法的部分归属,就有着十分主要的含义。

  一、现有观念

  有些专家以为知识产权法属经济法部分,特别是知识产权法中的工业产权法。其主要根据是知识产权胶葛本来由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审理。有些专家将知识产权法划入科技法部分,其根据是知识产权法与科技联络密切。且知识产权法中的专利准则、专有技能准则等与科技活动密切相关。知识产权法是民法的分支。

浅谈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制度论文

标签:其他类论文 时间: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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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学习和工作中,说到论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论文是进行各个学术领域研究和描述学术研究成果的一种说理文章。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论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浅谈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制度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浅谈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制度论文 篇1

  一、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现状

  1.实体法领域

  我国在《刑法》中制定了关于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专门条款,如《刑法》中对商标权的保护专门规定了假冒商标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罪名,对专利权的保护专门规定了假冒专利罪等罪名。除此之外,还在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中规定了关于知识产权犯罪行为的条款,如在《著作权法》中规定著作权受到侵犯性质严重并且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当进行刑事制裁;在《商标法》中规定了侵犯商标权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在《专利法》中规定了侵犯他人专利权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等。

  2.程序法領域

  在《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将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归为“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这类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受到侵犯的知识产权人可以不经过检察机关而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将刑事诉讼的程序启动,来达到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目的。法院对于知识产权人依法进行的起诉应当受理,并通过相关的刑事诉讼程序来对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依法进行刑事制裁。如果知识产权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或者已经严重的将社会的经济秩序扰乱,这类案件就应该归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公诉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来进行立案和侦查活动,从而维护知识产权人的合法利益。

茶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与法律问题研究的论文

标签:法律毕业论文 时间:2021-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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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知识产权,是当今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法律问题,对于保障人们利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做好产业文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能够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茶文化产业,是近年来越来越盛行的发展行业,需要加强相关方面的保护和发展工作。针对茶文化产业方面的知识产权进行保护,能够有效促进茶文化的发展,增强产业建设成果。

  关键词:茶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与发展;法律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我国社会各方面的建设工作都取得了良好的发展,法制建设更是如此。我国始终将法制建设,作为重要的现代化建设内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逐渐提高,民主法治、政治建设工作水平也会相应上升。法制建设对于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的日常生活都具有重要影响。做好法制工作,能够有效为人们的生产生活提供保障,为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撑。

  1茶文化产业的内涵

  茶文化,从广义方面来讲,是指茶的物质生产、流通以及与茶有关的各种活动中所蕴含的精神内涵,其中包含了将茶作为重要载体的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心态文化以及物态文化。茶文化产业,主要是指人们在和茶的接触当中,有意识地进行一些具有文化内涵的茶产品或者以茶文化服务为主的产业以及一些相关事业等。茶文化产业泛指了茶文化的相关服务和产品,在这些服务和产品之中进行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等活动具有相关性的诸多行业。通常来说,只要是能够广泛反映茶文化特征的相关产业,都能够被称为茶文化产业。从茶文化产业的概念中,我们能够看出,茶文化产业是将文化意义作为重要基础的行业,具有茶文化标记的产品,都能够被称为是茶文化的相关产业。无论是较为传统的还是源于现代社会的,都是茶文化产业中的重要环节。将与茶有关的产品进行包装,然后再赋予其一定的文化内涵,就能够在一些传统文化的基础之上,开发出较为新颖的茶文化产业,这是对传统进行继承的一个重要体现。

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论文

标签:法律毕业论文 时间: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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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构建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思考和建议

  总结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所显现的基本问题以及通过发达国家成熟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经验可以看出,我国应当积极借鉴国外成熟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并针对我国企业自身的发展特点和产业需要,应尽快构建一套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特别是国有大型企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1.整合企业内外部资源

  在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企业要想保持自身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应对有限的企业资源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保证企业具有比较优势的业务方面保持足够的资源。因此,有效的整合企业的资源,将企业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管理问题交给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资质的机构,在规定的法律专业活动范围内,针对企业的委托,提供专业的法律技术服务,为企业制定有效的法律风险管理制度。

  2.树立正确的法律风险意识

  企业作为法律风险的管理主体,企业自身以及代理机构都应树立良好的法律风险意识,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必须加强自身的`知识体系,逐渐提高代理机构总体的业务水平,对企业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体系制定严格的审核制度,避免由于代理机构的原因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损失。同时,应当尽快完善法律代理机构的评估标准,由仲裁机构给予正确严谨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结语

  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问题是企业的知识产权以及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相互发展的融合体现,同时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管理逐渐成为世界范围内国内外企业占据竞争市场份额的重要战略举措。目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管理方面暂时落后,问题突出表现在缺乏正确的力量指引、法律风险管理意识淡薄、风险管控制度有待提高等重点问题,因此在市场运营过程中遭受了惨重的损失。

“知识产权管理”课程教学模式的探索论文参考

标签:管理毕业论文 时间: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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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从制度政策、开设基础和理论依据3个方面分析了高校开设“知识产权管理”课程的背景,并对“知识产权管理”现有的三种教学模式及其各自的优缺点进行了分析,进而从课程设计理念与定位、教学要求与实现路径和教学模块与内容3个方面探讨“知识产权管理”课程改革的主要设想,最后认为,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强综合学科背景师资人才的培养、注重培养学生创新性学习的能动性和主动性是实现“知识产权管理”课程有效教学的重要途径。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管理;教学;教学模式;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5884(2013)03-0056-03

  作者简介:邱洪华(1978-),男,广西梧州人,博士,讲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研究。

  一大学开设“知识产权管理”课程的背景

  (一)“知识产权管理”课程开设的制度政策环境

  为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国务院于2008年6月5日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设立知识产权二级学科,支持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知识产权硕士、博士学位授予点。大规模培养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重点培养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从中可以看出,一方面,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的提高是我国制订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主要目标之一,另一方面,设立知识产权专业,培养知识产权管理人才是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的战略性措施。而所有这些为大学,尤其是那些设立了知识产权专业的高校,开设“知识产权管理”课程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和提供了可靠的制度支撑。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贸易中现存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标签:其他类论文 时间:202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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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时代,知识产权保护也已经变为了国际贸易中所研究的重要课题的一项。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所占的比重也在不断增长,知识产权的作用也变得更加重要,伴随着中国正式进入WTO,如何增加我国人民对知识产权的认识,使国民真正意识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将有助于我国对外发展经济。本文主要分析了当前我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知识产权相应保护的对策。

  关键词:知识产权;国际贸易;问题;对策

  1、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知识是知识产权保护的基础,是对国际及国际经济关系的反映,是新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依据马克思的剩余价值学说,能产生剩余价值的只有物质资料的生产,但是知识产权是一种非物质经济,它本身并不会产生剩余价值,仅有参与物质生产部门的价值分割才能够产生价值。许多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在国际贸易的过程中,经常通过压低产品的价格,从而使得与知识有关的非物质经济部门的价格得以提高,这样导致其可以在国际贸易中取得很大的竞争力。知识产权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它的地位也在国际贸易中显得越来越重要,知识产权在国际上与服务贸易、货物贸易相提并论,足可以说明它的重要性。

  2、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在我国国际贸易中面临的问题

  现在大多数的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和重视,在中国每一个年度会有数万个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的重大科技成果,可是提交的专利申请仅不到百分之十,结果致使我国每年都会有部分的知识产权被国外抢先注册。到现在为止,许多在国内的管理者并没有建立或成立知识产权的机关,同时也没有员工专项负责知识产权的相关内容,有关的知识产权人才少之又少。我国有一些法律甚至有许多空白。知识产权是法律给予合理性的独有性。大部分发达国家对于乱用知识产权进行垄断的做法,都是利用执行反垄断法来进行制止,然而截止到现在中国并没有推行《反垄断法》,并且可执行的一些制度也没有在相应的机制中体现出来。因此,我国一些企业经常处于十分被动状态在遇到有关知识产权纠纷时刻,这样很不利。

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机制的构建和完善小论文

标签:企业管理毕业论文 时间:202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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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建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是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容。它能使企业有效掌握信息资源,降低交易成本,充分利用企业的知识产权资源,实现知识产权收益的最大化。构建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明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职责,构筑具有知识产权内涵的企业文化,是构建和完善现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的主要措施。

  关键词: 企业 知识产权 管理机制

  企业的创新能力决定一个国家的经济竞争力。有报告称知识产权是21世纪经济发展的“硬通货”,将超越自然资源和资本等传统资产,成为企业生存与发展最重要的资产。据统计,目前全球跨国公司的总数已超过6万个,产值约占全球总产值的四分之一,贸易额占国际贸易额的60%,技术贸易占60%-70%。大批跨国公司掌握着多个产业的核心技术,处于国际贸易和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中的上游,以专利和技术标准作为设置技术壁垒和垄断市场的重要手段。面对如此严峻的国际市场竞争格局,我国企业要迎接来自世界各国的`挑战,从“制造大国”升格为“创造大国”,改变“有制造,无创造;有产权,无知识”的现状,必须建立知识产权战略,构建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制。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制是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进行研究并对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进行综合管理的机制和相应制度的总称,主要包括建立相应的机构和制度对知识产权的申请、授权许可等一系列事务进行管理。

  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现状

  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我国企业在如何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构建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的认识方面仍存在不足。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首先,缺乏从战略高度对知识产权进行管理。一些企业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仅限于开发项目管理、申请项目管理等方面,缺乏对企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知识产权发展规划的制定,导致企业处于一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状态。其次,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大多数中小企业没有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企业一旦涉及到知识产权纠纷主要通过聘请律师来解决。最后,企业缺乏对知识产权方面的国际规则的了解,欠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造成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劣势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