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航招收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7-11-25 编辑:


  一、初试注意事项

  1.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上招生人数包含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对报考设有选考科目的专业,考生应在指定范围内选择考试科目,并确保报名信息中选考科目编号及考试科目名称清楚正确。参考书可自行到各地书店购买。
  2.初试成绩约三月中旬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b.buaa.edu.cn)上可进行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或拨打010-82316033查询,我校将不再寄发纸版成绩单。
  3.我校为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学校,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还需要参加复试,复试的形式、时间及内容请于2013年3月中旬左右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b.buaa.edu.cn)查询。推荐免试考生请于2013年3月中旬左右咨询相关学院,查看相关要求。
  4.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西医综合、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以及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试题所含内容以教育部制订的考试大纲规定为准;211翻译硕士英语、333教育综合、357英语翻译基础、431金融学综合以及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为我校自行命题,考试大纲由有关专业学位教指委编制;其他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b.buaa.edu.cn)查询。

  二、复试注意事项
  1.考生可于3月中旬左右,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b.buaa.edu.cn)上进行复试资格查询。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复试通知(无需盖章),不再邮寄。
  2.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进行(推荐免试考生是否参加请于3月中下旬咨询相关学院),侧重对专业能力、专业外语及口语、逻辑分析、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查,复试内容含专业外语、专业课等相关知识,根据各招生学院的要求,可采取笔试和口试。
  3.考生在复试时除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研招办公章)外,还须携带以下材料,材料齐全方可进入复试: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2)往届生还需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 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 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应届生还需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需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需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及招生学院进行复试录取,考生报考的研究方向只作为参考。复试参考资料将陆续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5.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按照教育部规定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
  6.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交纳复试费100元(人民币)。
  7.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8.现役军人(非强军计划考生的现役军人均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国防生(均录取为委托培养类别)、委托培养生、定向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或者强军计划考生)、需保留入学资格等类型考生,均需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需与我校签署相关协议书。被录取的定向、委托培养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不参与我校培养机制改革,我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9.我校所有被调剂录取的考生均需缴纳学费。
  10.我校不接收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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