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农业科学院考研复试安排

发布时间:2017-12-02 编辑:1041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的有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和《关于印发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教学司〔201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我院复试工作实行院、所两级管理模式,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安排全院复试工作,包括招生计划、复试工作程序、复试内容和复试要求等的制定,各研究所负责分别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复试工作。研究生院成立了专门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院领导、纪检监察人员和招生工作人员。各研究所也将分别成立由所长或主管副所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全面指导和监督本单位复试工作。各研究所将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在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复试工作。

  二、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突出对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为我院科技创新提供人才储备。

  三、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按国家规定的一类地区基本复试分数线执行。生源充足的研究所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招生计划制定不低于国家复试线的本单位(专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达到本单位复试线的考生,在同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范围内按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名,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四、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程序:各研究所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型考生的复试可统一进行,也可分别安排复试时间。我院复试一般分二至三天进行。第一天进行体检(需空腹)和资格审查,第二天至第三天进行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资格审查要求: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各研究所将在复试前对拟准予复试的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重点核查考生提供的以下材料: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生需提供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考生自述(见附件,A4纸自行打印并填写签字);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应届生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加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原件或复印件;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⑧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①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公章);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复印件。

  复试时间:2014年3月25日-4月18日(具体时间由复试研究所确定)

  复试地点:院属各研究所(具体地点由复试研究所指定)

  五、复试比例

  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生源较好的研究所会适当加大差额复试比例。

  六、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工作突出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突出对其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以及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含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占复试成绩的5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三部分。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由各研究所自行确定,并至少提前一周时间通知考生,以便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2)综合面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以下几方面内容:

  A.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B.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

  D.人文素养;

  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结合综合面试进行,由各研究所复试小组具体制定实施。

  八、复试成绩的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2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我院初试与复试成绩所占录取比例为6:4。复试结束后,各研究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占60%)和复试(占40%)加权得出录取总成绩,并进行名次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十、线下生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由于我院今年生源总体较好,拟不复试线下生。

  十一、调剂

  在统考科目基本相同、专业相近且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的前提下,生源不足的研究所可按要求进行调剂。我院调剂考生原则为:先院内、后院外。

  1、未达到一志愿报考研究所划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以及参加但未通过一志愿报考研究所复试的考生,可以优先调剂到其他生源不足的研究所。考生拟调剂专业与报考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且不能跨学科门类调剂。根据2014年生源总体情况,我院“院内调剂指导分数线”为285(总分)、40(政治、外国语)、60(业务课)。生源不足研究所可根据“院内调剂指导分数线”制定不低于该分数线的本单位调剂分数要求。未达到上述分数线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在各所之间调剂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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