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发布时间:2017-11-25 编辑:1041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办法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201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申请专业符合当年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

  5.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有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取得专利或产生了较大效益等证明材料)可优先考虑。

  二、接收专业

  我校列入2013年招生的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外的所有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三、申请材料

  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1份(见附表)。

  2. 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参加过有关英语水平测试者(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TOFEL、GRE等),请提供成绩证明。

  3. 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专利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有意申请者请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材料截止期于9月28日下午16时。申请材料由研究生院会同相关学院进行初审,上报学校审定,于10月12日前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复试由各学院在10月20日前统一组织完成,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能力测试。各学院于10月20日下午4时前,把复试合格拟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复试材料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3.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无异议的由我校研究生院向申请者寄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13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公函》。

  4.通过我校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还须持我校的拟录取公函,到推荐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并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经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盖章后,在2012年10月31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寄至我校研究生院;并在2012年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n/或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于11月10—14日到当地招办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推免生无法录取。

  5.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立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6.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上述内容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上级下达的新文件为准)

  邮寄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 李老师收 (请务必使用邮政快递EMS,并注明推免申请材料,其他快递容易丢失)

  邮政编码:310018

  电话/传真:0571-86919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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