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考点2013年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场规则

发布时间:2017-11-25 编辑: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座位通知单》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应当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对其实施的如下检查:使用指纹识别仪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的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本次考试统一提供如下文具: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橡皮、空文具袋。以上文具各科目循环使用,考生不得人为损坏、每科考试结束后由监考员收回,不得考后带走。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只准携带规定的考试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如铅笔、小刀、绘图仪器等,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钢笔、签字笔、油笔、直尺、橡皮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注意为防止出现交通拥堵现象,内蒙古大学校园内及周边不得停放车辆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座位通知单》、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考生信息条形码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并按照要求粘贴条形码(考生信息条形码及一题多卷科目的试卷类型条形码)。凡漏贴、错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考生信息或者字迹不清、未按规定用笔作答的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不正确填涂考生信息、漏贴、错贴条形码以及未按要求用笔作答题目,均按考试违规处理。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条形码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出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在考点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所有科目书写部分须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者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教师按座位号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密封并在密封签上签本人姓名。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注意: (1)全国统一考试科目需要贴监考老师发放的考生信息条形码,请领取本人考生信息条形码后,仔细核对条形码上的信息与本人的考试科目、姓名等信息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
  (2)1月5日上午的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1月5日下午的英语(一)(201)和英语(二)(204)这4门课是采用一题多卷的科目,因此考生必须将试卷条形码(之前粘贴在试卷上)从试卷上揭下来,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
  (3)每一科考试的考场有可能都在变化,请仔细核对《座位通知单》上每一科考场的准确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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