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7-11-25 编辑: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有关政策的通知》(内财教【2013】974号)文件精神,内蒙古大学对2014级秋季学期入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的说明如下。

  (一)学费标准

  1.学术型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2.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等三个专业学位,每生每年12000元;除以上三个之外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二)研究生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国家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将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奖学金及内蒙古自治区奖学金

  国家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着、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为鼓励更多的研究生在学业、科研、社会公益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内蒙古自治区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设立自治区奖学金。硕士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3.研究生“三助”津贴

  内蒙古大学设立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等“三助”岗位。研究生“三助”津贴标准依据有关文件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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