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发布时间:2017-04-25 编辑:bin

  一、我校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161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23个(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建筑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美术、戏剧)、社会工作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出版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应用统计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审计硕士、教育硕士、护理硕士等),招生规模暂定 3600名,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000左右,原则上非定向类别录取(有特殊说明的除外),专业学位研究生1600名,原则上非定向、定向培养类别录取,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全国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数学(一、二、三),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一、二)、日语、俄语,西医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三、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核,一般是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并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进行测试。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为简化程序,方便考生复试,请考生在注明报考院系、专业的同时,注明研究方向。

  在复试阶段,还需进行体格检查和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照片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或黑白)、准考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照片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或黑白)、准考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全国统考

  1、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c. 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这类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包括本科结业生、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d.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工处同意;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报考;境外学历人员应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培养单位的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2、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3、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4、现场确认地点:各省(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

  五、单独考试

  1、除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和工程管理学院外,其他院系都不接受单独考试。

  2、报名条件

  (1)必须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又在拟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四年以上,政治思想表现好,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业务优秀者亦可。

  (2)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推荐,只能报考原单位定向培养,毕业后仍回原单位工作。

  3、报名手续

  先于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网上报名,再于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到我校现场报名。请准确填写考试科目代码(业务课代码与统考科目代码相同,公共课代码为:政治111,英语241,数学一、二605,数学三606)。

  4、考试安排

  时间与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时间相同,地点由南京大学安排。

  六、南京大学——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联合硕士学位项目

  1、自2006年开始,南京大学与美国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联合招收国际关系专业硕士生,学制2年。

  2、考试方式:全国统考、推荐免试。

  3、报考条件:学士学位获得者(含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新TOEFL成绩100分以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

  4、招生人数:20名。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1、我校参加教育部等五部委组织实施的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计划招收65名硕士生。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 “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族考生将分别划线,汉族考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当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人数的10%。

  2、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身体状况符合我校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c. 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这类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包括本科结业生、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d.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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