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4-08 编辑:张莉

  华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已经公布了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请考生们注意查看,下面是小编搜集整理的相关资料,欢迎阅读查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5.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与管理

  1、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洲

  成员:谢韶锋、刘月秀、吕恩利、闫国琦、许喜文。

  2、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院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确定各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具体工作、审核复试专家小组的复试记录与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3、成立机类和电类专业复试专家小组和外语复试小组,专业复试专家小组由博、硕士生导师组成,外语复试小组有具有博士学位和留学背景的教师组成,各组设组长、成员及工作秘书1名。

  其中组长要对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小组明确工作纪律和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工作秘书负责查验复试考生身份,并详尽规范地做好复试记录,复试结束后将复试原始材料整理完好交学院办公室。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学院根据学校发布的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和复试原则,结合本学院情况确定,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复试考生原则上按1:1.5的比例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三个部分,各占100分,总成绩为300分。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每个复试工作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善保存备查。

  1、外语能力测试

  外语听说、阅读理解能力测试时间为5-10分钟左右,满分为100分。

  2、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

  专业素质及能力考核满分100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

  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满分100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包括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3)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

  (4)人文素质;

  (5)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四、复试成绩计算与使用

  1、复试成绩: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总成绩(300分)各按三分之一折算成百分制(100分),得出考生复试成绩。

  2、综合成绩:由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计算得出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复试成绩使用:

  (1)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为不及格)。

  (2)各专业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依此确定拟录取名单。

  (3)第一志愿上线生和调剂复试生的录取总成绩分开排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生。

  五、特殊考生复试特别要求:

  1、单独考试考生:面试主要考核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水平。

  2、推荐免试考生:因推荐阶段已经复试,因此不再需要复试。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每科3小时,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4、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按照“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要求进行,突出对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对实践经验和动手动力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和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六、复试时间、地点和材料要求

  1、报到时间地点:2016年3月22日15:00-17:00,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北楼312室)。

  2、复试时间地点:2016年3月23日8:00开始,工程学院北楼4楼。

  3、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华南农业大学2016年招收硕士生复试通知书》(在华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下载)

  2)往届生查验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原件,收复印件;

  3)应届生查验身份证、学生证原件,收复印件;

  4)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可视为原件)。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及时向社会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复试结果等重要信息,研招办网页同时公布以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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