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如何面试(3)

时间:2017-06-13 编辑:weian


同从事任何技术工作一样,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要在专业素质方面具备一定的条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此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
   一、是要持有会计证,即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者才能上岗,这既是对用人单位的要求,也是对用人单位利益的保护。因为用人单位一般难以对拟聘用的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进行考核;同时,对已经持证的人员来说,这项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他们的工作权利。而对希望从事会计工作但尚不具备条件的人员来说,这项规定为他们确立了努力的方向。
   二、是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四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这是对会计人员最基本的要求。至于如何考核和确认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从目前来说,主要是通过设置会计专业职务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来进行的。
   三、是要按照规定参加会计业务培训。《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四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这是因为,受我国会计学历教育规模的限制,目前会计人员中具备规定学历的比例还不高,要使会计人员具备必要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进行在职培训是重要途径之一。此外,即使是具备了规定学历的,也还有知识更新的问题,有适应法律的、经济的、政治的或者是技术上新的要求的问题,这些只有通过在职培训才能解决。一般说来,会计人员大多是认识到这一点的,在这个问题上,需要强调的是单位的支持。对此,《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四条还作了进一步有针对性的规定:“各单位应当合理安排会计人员的培训,保证会计人员每年有一定时间用于学习和参加培训。”这是对会计人员的关心和爱护,也是与各单位的根本利益一致的。


  会计判断及其对会计人员的要求

传统会计主要是对企业过去及现在的交易和事项进行确认、计量,会计结果是作为明确责任、进行决策的主要依据,它受到企业内部和外部利益关系人的高度重视,并按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外报告。

一般而言,这些交易和事项的会计处理往往有实际凭证做为根据,有很强的可验证性,会计处理结果是确定的,表现为会计结果与经营活动一致。当然,会计处理过程中允许做出必要的判断和估计,但这种需要判断和估计的交易和事项并不多。

随着经济活动的复杂化,企业面临的风险逐步增加,会计信息使用者(投资者、债权人、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等)越来越关注企业未来发展前景,要求会计人员提供与未来信息相关的数据资料,促使会计职能进一步向前发展。在基本职能(核算、监督)之外向事前预测、决策方向延伸,因而对会计人员的判断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A、会计判断存在的原因

会计判断的存在是由经济活动自身模糊性、未来结果不确定性决定的,会计自身理论和技术上的缺陷亦是会计判断存在的原因。

1.某些会计交易和事项是模糊的,结果是不确定的。会计职能向将来预测、决策延伸之后,需要对存在的交易和事项采取恰当的会计政策进行处理,合理披露会计处理结果。但交易和事项的实质内容在有些条件下难以认知清楚,很难确定其最后结果。因为未来交易和事项的结果有多种可能性,依照将来不可能存在的不同条件,结果有一定差异。比如或有事项,对现存条件的判断及将来风险态度的不同,推断的结果可能相反。另外,对客观事物的描述有时候具有模糊性,比如说收入的确认,形式上是容易判断的,但就其经济实质而言,则需考虑风险转移、价值实现等诸多方面,在收入准则中也仅仅是给出了一些判断标准,并没有给出数量上的是非界限。这些标准能否正确运用,与会计人员的判断力紧密关联。虽然会计人员的判断不是绝对正确,但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往往成为不同层次决策的参考依据。在公众的观念里,会计是企业内部专业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判断能力,在信息拥有量方面也较外界具有优势,因而会计人中判断结果相对准确一些。会计人员虽然不能以绝对准确、客观的数字来描述经济活动,但在正确判断之后,能够做到大致符合交易的实质经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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