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管理条例》出台 入户门槛未降低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从6月1日起,《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条例中规定,持有深圳居住证的市民,符合一定条件的,可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这是否意味着深圳户籍政策的放宽?记者认为,不能简单这么说。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管理条例》出台之后,很多网友以为仅凭一张深圳居住证就可以深圳加入深圳户籍了,实则不然。这次新条例的实施,其目的是提升居住证的用途和功能,而市民想通过持有居住证办理入户,还得要符合其它条件。在以往,来深圳务工人员申请深圳户口的,需要从受教育程度、纳税情况、年龄情况、居住情况等几个指标进行积分,累计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100分,即可提出入户申请。深圳的“积分入户”政策自2012年开始实施,除“特色人才引进”等特殊情况外,是外来人员获得深圳户口的唯一途径,而今天实施的《深圳居住证管理条例》,则为想申请深圳户口的市民打开了另外一条通道,但这并不意味着入户深圳的门槛就降低了,因为《条例》中同时也提到了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保参保年限等限制条件。
条例中明确规定,申领特区居住证的,应当同时符合“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两个条件,即在深圳居住登记连续满12个月和参加社保连续满12个月,才可以申领深圳居住证。新居住证的功能和用途很多,如持证人可以凭居住证在深圳申办港澳通行证、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计划生育基本服务、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基本殡葬服务补贴、申请婚前体检及基本公共医疗服务等等,而最具吸引力的仍然是它的入户功能:在满足一定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保参保年限等条件后,持证人可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