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份简历得不到1个实习机会 委员建议设专项基金

时间:2017-05-31 职场动态 我要投稿

全国政协委员建议成立专项基金解难题

  投递了100多份简历,却没有得到一个实习机会。华东理工大学教师、大四年级的辅导员康青调查发现,沪上很多大学毕业生面临“实习难”的困扰,2008年上海共组织3.98万人参加实习,仅占当年大学毕业生人数的四分之一;2009年情况依然没有好转。正在举行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戴皓提出建立大学生实习制度,保护大学生的实习权益。
  ◎现象 百份简历未获实习机会

  上海大学三年级的蔡同学在找实习时处处碰壁。去年还未放寒假时,她就在网上投简历,希望找到一份称心的实习工作。可是两个星期内她投的近100份简历几乎都石沉大海,只有三家公司给了她回音。
  “我本以为总算有公司要我了,谁知道其中一家公司在我面试时就当面拒绝了我,理由是我长得太像小孩了;另一家公司面试完让我回去等通知,然后就再也没有下文了;还有一家公司在面试时让我交100元手续费,居然也没回音了。”蔡同学非常气愤,“后来我多次和那家公司交涉,公司只是说会安排实习岗位给我,然而也没有具体动作。后来我也不高兴讨回那100元了。 ”

  后来,蔡同学通过自己父母的关系,找到了一份实习,但她对这份实习并不满意,“现在只能先做起来再说了,实习实在太难找了。还好父母还能帮我,像有些同学他们父母都帮不了的话,只能在学校里做实验来抵实习的学分了。 ”

  实习单位拒担安全责任

  日前,华东理工大学大四的一位华同学兴高采烈地拿着一份《实习协议书》去学校,请老师盖章。 “实习期间,不准随意请假;没有任何报酬;学生上下班途中安全由学校负责……”该校辅导员王老师看到协议书上的“不公平条约”,当场表示不能盖章。

  “公司招聘都招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学生,我们只能靠实习来积累工作经验了。”华同学苦苦哀求道,“我已经在这家大公司实习半年了,由于一直没有签订实习协议书,实习经历都不能记入档案。这半年来,我吃苦耐劳,单位最近才答应跟我签订实习协议书。今后的实习经历终于可以记入档案,将来找工作就有‘底气’了。 ”

  看到学生焦虑不安的神情,王老师无奈地给他盖章确认。

  对此,华师大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吴薇表示,现在关于大学生实习的安全保障问题确实没有明文规定,“像我们学校有对勤工俭学的学生购买保险给予安全保障,而没有对学生的实习购买保险。学校是没有办法对学生实习期的安全进行负责的,我们是建议用人单位能给学生在实习期时购买保险,不过用人单位往往不想冒这样的风险。”吴薇呼吁,社会应该讨论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以保障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问题,让大学生能真正在有安全保障的环境下得到锻炼。

  实习生自嘲成“蹭饭闲人”

  相形之下,上海外国语大学的宋同学算是幸运儿了,她通过父亲的人脉关系在沪上一家知名媒体的大型活动部找到了实习岗位。可是,她也不是那么顺心,抱怨道:“我上班除了查查资料、复印文件、拿拿快递外,就没什么事情可做了,大部分时间我就是自己上上网、看看报纸。 ”因为宋同学是刚进来的实习生,插不上手,且带教老师又没有时间耐心讲解,导致宋同学成了部门里鲜有的“闲人”。由于部门天天发饭票给实习生,宋同学自嘲:“我就是天天来蹭饭的。 ”

  其实,像蔡同学、宋同学这样找实习难、实习没实质性工作内容的例子不在少数,记者在应届生求职论坛上发现,“找实习没门路”、“实习干杂活多、收获少”的抱怨比比皆是。

  不过,在华东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吴薇看来,大学生实习碰壁、吃苦是非常正常的现象,“社会是多种多样的,而实习作为体验社会的一种方式,就是要让学生们学会如何去适应社会的百态,从而锻炼学生自我生存的能力。更何况实习只是工作的前奏,日后找工作磨难还要多呢。”吴薇告诉记者,学校一般不会帮助学生联系实习单位,而是让学生自己去找实习,这样能磨炼学生;同时她也鼓励学生不要看轻做简单的杂活,因为有时候就算是复印文件的杂活也能锻炼人。

  被当成了廉价劳动力

  “早晨九点上班,下午五点下班,加班是家常便饭,有时,周末也不能休息。 ”昨天,同济大学的一位大学生向记者抱怨道,自己在一家广告公司实习,上个月,有两个员工辞职,老板理所当然地让她顶替并负责辞职员工的工作内容,负责订票、打字、复印、送快寄以及负责处理各类投诉工作。

  近来公司的各种推销活动多,她还成为公司的劳动力:楼上楼下忙着搬货。别看她这么辛苦,由于是实习生,她没有任何报酬。公司老板曾表示,实习结束后,会给予一定的交通、午餐补贴,但也没说给多少钱。

  记者采访发现,近年来,大学生实习及兼职时的劳动权益保护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由于缺少相关法律规定,一些企业钻法律空子,将大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来使用的情况时有发生。

  ◎调查 实习也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

  康青是华东理工大学教师、大四年级的辅导员,寒假期间她忙着四处奔波,向认识的企业负责人“推销”自己的学生,结果很不理想。很多企业负责人反问道:“是研究生吗? ”“这些学生有工作经验吗? ”

  想就业需要先实习,然而,康青调查发现实习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2008年上海共有毕业生14.1万人,2009年毕业生人数为15.8万人,2010年将达16.8万人。而可供实习的岗位却远远不能满足要求,2008年,上海共组织3.98万人参加实习,仅占当年大学毕业生人数的四分之一;2009年由上海市教委提供的实习岗位与2008年的岗位数大体相当。实习岗位供不应求的情况并未得到好转。

  “现在,大学生实习难和就业难一样,已成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之势。”康青表示,许多用人单位招聘员工时,为了降低用人成本以实现效益最大化,大多要求应聘者具有工作经验。于是,大学生为了使自己在未来职场上更具竞争力,参加实习便成为一条必经之路。

  然而,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递增,学校能够提供的实习岗位远不能满足实际需求,而且企业提供的实习岗位也十分有限。特别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下,许多企业还削减实习计划,从而进一步加剧实习困难。

  ◎建议 成立实习专项补贴基金

  困扰毕业生就业的最主要原因是他们缺乏工作经验,工作能力不足。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都希望招聘有工作经验的人。戴皓调查发现,供需要求的矛盾成为了大学生就业的最大障碍。

  戴皓表示,要根本上解决高校毕业就业难问题,重要的是提高毕业生素质,提高毕业生实践能力,解决大学生的实习难题。 2006年国家出台过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通知,为进一步落实规范高校毕业生“实习制”,戴皓委员建议:明确大学毕业生实习一年以上的制度要求,使大学生在毕业时就具备至少一年的工作实践经验,没有完成实践课程学分的学生不予颁发毕业证。

  此外,国家成立实习专项补贴基金,发放实习大学生生活补贴,支持大学生实习。大学生实习期间生活补贴由专项基金,企业单位,学生个人三方按比例承担,对于贫困学生可以免于缴纳。

  校企联手打造实习平台

  “一个大学生承载着一个家庭的希望,要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虹口区就业促进中心专职职业指导师汪美萍表示,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政府对大学生就业的扶持服务应“前移”。

  日常的实习是大学生获得就业准备经验的更主要途径,很多大学生的实习情况不容乐观。汪美萍调研发现,由于缺乏政府指导,除了一些重点院校外,多数二三线本科和高职院校尚未把实习列为大学四年的必修科目;即使有,其管理也往往很松散,“不管学生是否能找到合适的实习单位,只要最后填一张实习证明,就算完成了任务。”同时,不少企业也不愿接受“零基础”的大学生实习,这使得真正需要实习机会锻炼能力的大学生们往往束手无策。

  “对大学生而言,实习是走向社会前的一个必要过渡期;对企业来说,接纳实习生也会为社会提前储备人才资源,拓展今后选才的机会。”为此,汪美萍建议,学校和企业应联手建立校企合作的实习管理平台,供在校学生实践锻炼,“有效引导企业承担教育责任,推动校企合作的力量,首先是政府。政府还可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调动中小企业和民间机构来为在校学生提供职业培训服务。 ”

  “归根到底,政府要创造条件,让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就有充足的机会接触将来就业的内容,以便减少新上岗大学生的衔接时间。”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祝卫则建议:市教委牵头搭建一个面向全市高校学生的开放式实践课程平台,免费向在校学生提供高质量的实践性课程和实习实训项目。

  ◎呼吁 设实习条例保实习权

  “有的企业仅仅把实习生作为廉价劳动力,不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甚至苛扣实习生工资。 ”康青说道,还有一些职业中介机构,看准学生缺乏社会经验和找实习岗位心切的心理,许以颇具诱惑力的承诺,在收取高额中介费后,又以种种理由不履行承诺。

  康青认为,无法可依是造成大学生实习过程中权益屡遭侵害的重要原因。 2006年,国家相关部门发出了《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对于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但该政策目前尚缺乏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的支撑,大学生实习难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目前,还没有法律条例对实习这一概念进行定义,因此,实习生很难用法律条例为自己维权。 ”康青认为,条例应该明确其适用范围以及对实习这一概念给予明确的界定,将其与试用、见习严格区分开来。

  与此同时,条例应该规定各企事业单位接收实习生的责任、义务、激励机制、补贴、评估考核办法,并培养全社会的实习概念和意识,使之成为一种制度;条例还应规定学校对实习基地建设的投入,加强对实习质量的考核,明确政府对接收实习生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支持以示鼓励。

  康青认为,上海应首先鼓励大型国有企业主动提供实习岗位,并给予资金支持,作为接收实习生的补贴。同时,政府应当将大学生实习状况作为制定经济社会政策的重要指标,建立经济发展与扩大实习岗位的联动机制。

  康青还建议,条例应该规定大学生实习劳动、安全、报酬等管理办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目前,国家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障大学生实习期间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纠纷,大学生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权。

  康青呼吁道,条例应规定由政府设立一些公共实习服务机构,免费向大学生提供服务。例如,实习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实习供求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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